[冯顺桥]秘书长梦断副省仕途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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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08年11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原秘书长冯顺桥受贿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午9时30分,冯顺桥被法警押进审判庭.他戴着金丝眼镜,穿着杭州市看守所发放的囚服,平静地站到了被告席上.旁听席上,冯顺桥的一些亲戚朋友和地方官员,也都静静地坐着,见证了这位政府高官在公众面前消失半载后的黯然出现.14本来就是个不太讨人喜爱的数字.对冯顺桥来说,可能更不吉利.2008年5月14日被浙江省纪委"两规",半年后的11月14日被押上法庭审理.14的谐音是"要死".这真是

2008年11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原秘书长冯顺桥受贿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午9时30分,冯顺桥被法警押进审判庭。

他戴着金丝眼镜,穿着杭州市看守所发放的囚服,平静地站到了被告席上。旁听席上,冯顺桥的一些亲戚朋友和地方官员,也都静静地坐着,见证了这位政府高官在公众面前消失半载后的黯然出现。

14本来就是个不太讨人喜爱的数字。对冯顺桥来说,可能更不吉利。2008年5月14日被浙江省纪委“两规”,半年后的11月14日被押上法庭审理。14的谐音是“要死”。这真是个“要死”的日子。可是,在半年之前的许多个日子里,他满脑子想的都是从正厅升上副省,享受巨大的荣誉和幸福。不想半年之后竟从天上掉进地狱,命运真会捉弄人啊。

政绩卓著名扬绍兴古城 副省桂冠已是唾手可得

绍兴市上虞(1992年撤县设市)素有“浙东重镇”之称。据郭沫若考证,殷商甲骨文中已有上虞地名。在新石器时代,上虞余姚河姆渡文化区域,父系氏族社会后期,据传虞舜避丹朱于此地,“上虞”之名由此而来。而今,上虞更是全国闻名的“百强县”。

1957年8月,冯顺桥出生于浙江上虞。谁也不会想到,50年后,不少上虞籍官员纷纷落马,冯顺桥也会名列其中,成为一只“腐败领头羊”。1972年3月,年15周岁的冯顺桥参加工作了,成为一名小学民办教师。

不过,机会很快降临,文革时期的县社教工作组到基层抽人,把目光盯上了乖巧机灵的冯顺桥。因为有这段经历,1974年11月,他被保送到绍兴师范学校学习,获得了中专学历。1976年9月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上虞县道墟中学担任英语教师。

道墟是个好地方,而且是个读书求学的好地方。据说,在清初以前,此地原名东乡。清帝康熙下江南时,听说上虞一座山上有道观,名气很大,便由一帮地方官陪同而来。到了道观旁,只见当地民风甚佳,远远传来朗朗读书声。

康熙便脱口而出,说:“此地真乃有道之墟也”。当地官员一听皇上御赐,从此便将东乡改名为道墟。冯顺桥在道墟中学认真教学,业余时间用心读书,颇有古人之风。由于他表现突出,于1979年9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八十年代初正逢重用知识分子的时机,冯顺桥虽不是正规考入的大学生,但在省教育学院进修的文凭也得到承认,在当时也属于“天之骄子”,颇受领导器重。

1985年1月,年仅28周岁的冯顺桥被提拔为上虞县教育局副局长,年底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得到重用,被任命为上虞县教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成为县教委的第二把手。1987年5月,30周岁的他被下派到上虞县百官区担任区委书记。

有人评论说,中国的官场层级太多,凡是能当上大官的,无不是每隔一两年就获得提升,就像坐电梯似的不停往上升,否则很难获得高位。而冯顺桥,恰恰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种人,是被幸运的光环照耀着的人。

1989年11月,年仅32周岁的冯顺桥被提拔为上虞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应了“跟着组织部,年年有进步”的话,从此他便在上虞和绍兴之间来回厮杀,两地的官场有如自家开设的“菜园地”一般,走动得灵活自如,得心应手。

确实如此。短短两年后的1991年2月,冯顺桥又获上调,担任绍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一年以后的1992年11月,再次杀回老家上虞,担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3年4月取掉“代”字,正式担任市长;两年后的1995年4月,他又获上调,担任绍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三年以后的1998年5月,荣升为绍兴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四个月之后的1998年12月,被任命为代市长,1999年4月,正式转正,担任市长。过了一年多,不到两年,官运再次冲天。2001年1月,被任命为绍兴市委书记。两个月后的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还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了整整一年。同时,获得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研究生学历。

从中央党校学习回来,两年后的2004年5月,47周岁的冯顺桥被上调至杭州,担任浙江省政府秘书长。

在他主政绍兴的四五年时间里,绍兴的经济发展包括城市建设发生了重大变化,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尽管为了城市的建设,特别是拆迁方面也引起过一些负面反映,比如说“破坏古城设施”、“强制拆迁引起民怨”等等。但总的来说,他在这些年对绍兴市的经济发展方面是作出贡献的,甚至被一些当地人评价为,是近年来主政绍兴期间“最实干”、“最有成绩”的领导“。

或许正因为此,冯顺桥的政治前途被许多人看好,认为是省委省政府重要领导的最佳人选。更何况,浙江省的地级市总共只有十一个,从近年来的政局变化分析,这些地级市的书记,大多能够升任副省,只不过是位置好坏、自己满意与否的差别。

在2008年2月政府换届时,冯顺桥的呼声很高。许多人都传说他将担任省委常委或副省长。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最终是一批同级干部升至副省,而他却原地踏步,照样干他的秘书长。

对此,民间有不少议论。有人说他对人大、政协的位置看不上,想再等等,谋个好位置。也有人说,在换届前夕,纪检机关已经掌握了他的受贿问题,只是因为种种原因,需要等一段时间再动手,他被提为副省的希望因此泡了汤。

后来的事实证明,冯顺桥梦断副省的原因,正是后者。

任其良“吐”出“大款”王列东 王列东“咬”出“恩公”冯顺桥

关于冯顺桥的落马,媒体和民间有不少传闻。传得最多的就是,冯顺桥曾将一个参与争地的房地产商弄进了监狱。该地产商出狱后,把冯顺桥的重大贪污证据举报给了中央纪委。由此导致了他的落马。

国庆前的9月份,绍兴市副市长谢卫星、俞永谷,前绍兴新昌县委副书记程晓帆相继落马,引发了更大的震荡。更早前,包括绍兴市委副书记范雪坎,两名原绍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绍兴市原财政局局长,原绍兴上虞市市委书记、副书记等多名官员业已纷纷落马,更让这种传闻变得有根有据。

因为这些落马官员大多和冯顺桥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落马几乎都与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的黑幕难脱干系。有的房地产商更是直接出钱向他们所要利用的官员买官。

绍兴地产老板金某曾在狱中明确说,他之入狱,是因与冯顺桥交恶遭打击而遭构陷。他一定要告到底。

2008年9月26日,国庆长假前两天,52岁的绍兴市原副市长俞永谷因为在出让土地中巨额受贿,被金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00年,浙江某房地产公司为拿到绍兴市经济开发区内一块面积达数百亩的土地开发高档住宅小区,找俞永谷帮忙。

时任绍兴市副市长兼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俞永谷在这宗土地出让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帮助,最终使该房地产公司顺利拿到了土地。这个“某公司”正是绍兴排名第一的房地产公司金昌集团,而“绍兴市经济开发区”内的“高档住宅小区”正是日后享誉绍兴的“森海豪庭”。俞永谷为此收受了巨额好处费,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得高档别墅一套。

据称,绍兴地产老板金某,因为对此地块的争夺而惹恼了冯顺桥,于是在2002年被调查,因偷税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被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万元。

金某在狱中就一直申诉喊冤,出狱后更积极搜集冯顺桥贪腐的材料,最终向中央纪委实名举报。得知此事的人便认为,冯顺桥落马与其举报有关。

现在的事实是,尽管金某等人不断向上举报,但大量的举报信未必能够扳倒贪官,因为纪检机关需要的是证据,而且是确凿的证据。

真正将冯顺桥一手送上“双规”之路的,恰恰是冯顺桥亲手培养的老部下、上虞市委原书记任其良。因为任其良供出了王列东,王列东又“咬”出了冯顺桥。

任其良的落马之祸,则是他的副手严永泰所赐。

2006年11月,时任上虞市委副书记严永泰和上虞市副市长张吉太因经济问题遭双规。一个月后,严永泰为争取立功,将在上虞工作了7年的上虞市委书记任其良供出。任旋被调任绍兴市委副秘书长,一个月后被免职,随后遭“双规”。

办案期间,检察官传唤了曾多次向任其良行贿11万多元的浙江海滨建设集团董事长杭国涛。2007年7月,杭国涛承认他还曾向绍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金良行贿。一个月后,已调任开化县委书记的王金良被“双规”。2008年4月,王金良被判有期徒刑12年。

严永泰收受银邦集团不过3万元人民币和2500美元,回报竟是提供一块4000到5000亩的滩涂供其造地。这些地产窝案几乎如出一辙,官员们收受开发商贿赂,回报则是官员为企业在搬迁、用地、土地征购等方面提供便利。

而严收受大普集团董事长王列东贿赂20多万元,回报同样不菲。大普集团要造万头奶牛基地,需要征地。自己搞不掂,严永泰直接找到顶头上司上虞市委书记任其良打招呼。通过严永泰的牵线,王列东6次贿赂任其良人民币34万元、美元2000元。

投桃报李,经任其良授意,市政府常务会议最终拍板决定,以1600元每亩的优惠价将1068000平方米土地出让给王列东。

2007年9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严永泰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严永泰在纪检机关调查时有检举他人违法犯罪的立功行为,被减轻处罚。

而所谓的检举立功,主要是指检举了他的顶头上司任其良。

任其良被“双规”后,他不得不交代出与大晋集团董事长王列东之间的种种经济往来关系,包括受收王列东的一次次好处。其中有一笔好处的收受,还可能与冯顺桥有牵连。

王列东的行为受到了纪检机关的重点监控和调查。

纪检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了审讯力度。为了立功,王列东最终供出了绍兴市委原书记冯顺桥。而时间,正是2007年下半年。冯顺桥的经济问题由此被浙江省纪委和中央纪委掌握,冯顺桥被提名为副省级高官的计划因为中央纪委的建议而被搁置。

因为种种原因,2007年下半年对冯顺桥展开调查的时机还不成熟。到了2008年5月,换届已经结束,各种线索也纷至沓来。省纪委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对冯顺桥进行“双规”。

为大款,有了好处乱办事 帮部下,卖官获利有招法

王列东的交代,直接导致了冯顺桥的落马。进了“两规”办案点后,尽管一开始他死不承认,但他不得不交代自己与王列东的种种关系,承认自己在许多方面为他谋过利。最后,在省纪委出具的一条条证据面前,他不得不低下头颅。

据查,在1993年至2006年的13年间,冯顺桥收受大普集团董事长王列东的贿赂,共计35万元。

那么,这个王列东究竟是何许人也?

当然,他是绍兴的一大富商。2006年,他曾被评选入中国新财富“500富人榜”,名列第396位。媒体公布的数据是:资产6.4亿元;年龄41岁;浙江人,高中文化。

据悉,浙江大普集团有限公司是以生产涤纶长丝为主,涉足房地产、旅游、物流、乳业开发的国家大型企业。

2003年8月,大普集团联合浙江亚厦集团出资1.6亿元,买下了梁祝文化——洪山湖旅游开发项目的土地经营权,两集团企业计划在两年内投入2.3亿元,用于洪山湖各项旅游项目的建设。“介多负债了,还要大投入,这样办企业迟早要倒糟”。

面对社会上的种种非议,王列东始终不为所动,他说,资产负债率低,固然是好事,但要用动态的、发展的、辩证的眼光去看这一问题。为将“大普”打造成国内化纤业巨头,王列东再先后投入5亿多元,购置1万亩,用于经营房地产土地和开发旅游业,并不断投入企业技术改造,其中出资6000多万元新购了14台先进的加坛机。

面对如此多的投资项目和如此巨大的投资金额,王列东之所以能够如此有信心,关键在于他与当时的绍兴市委书记冯顺桥建立了密切的关系。而且,两人建立关系的时间很早。据查,1993年4月至1995年5月,冯顺桥在担任上虞市市长期间,帮王列东拆借了上虞市财政资金一亿元,又帮王列东在上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极低的价格取得了较好位置的土地100亩。

在冯顺桥的帮助下,王列东的公司还先后被减免电费1800万元之巨。2003年,王列东的公司因逃汇,面临浙江省外汇管理局的处罚,冯顺桥闻讯后,又积极给有关部门打招呼,最终王的公司只受到罚款300万元的最低限度处罚。

同年,大普集团收购绍兴一房地产公司,在冯顺桥帮助下,直接从银行转贷1.2亿元人民币。2004年,冯顺桥任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后,又应王列东的要求,帮助将其两个女儿分别安排到盐业和能源部门的岗位上工作。

把家里的经济问题和两个孩子的就业问题都托付给冯顺桥,可见关系确实非同一般。对于王列东来说,冯顺桥应该说是帮助他发家致富的“恩公”。为了感谢冯的关照,王列东多次给冯顺桥送钱送物,前后总计35万元。但这点钱相对于冯顺桥给他的帮助来说,简直就是点毛毛雨。

不过,在冯顺桥承认了与王列东的种种不正当经济往来关系后,冯的政治生命也就意味着到此为止,画上句号了。

但是,纪检机关并没有因此结案,而是乘胜追击,让他交代出与其他商人和机关干部的不正当经济往来关系。

或许这里面有关系的人不少,但冯顺桥选择了张吉太,因为张吉太已经判刑,而且纪检机关对他的问题也有所了解,可以说是埋了些伏笔。现在加大马力审讯,终于迫使他交代出了自己卖官给张吉太的丑事。

2007年9月被判刑的上虞领导中,除了市委原副书记严永泰外,还有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吉太。时年53岁的张吉太因受贿、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冯顺桥交代证实,2002年年底,绍兴市各县市(区)领导班子调整,时任上虞市交通局局长的张吉太觊觎上虞市副市长一职,但因年龄偏大、口碑不佳原因,升迁困难重重。时任绍兴市委书记的冯顺桥在收受张吉太44.6万元贿赂后,直接向绍兴市组织部门提出三条倾向性意见,最终让张吉太顺利地戴上了副市长的乌纱帽。

冯顺桥的问题当然不止这些。但纪检机关深知“打蛇七寸”的道理。有了这两笔,足以将冯顺桥扳倒,并让其受到法律的制裁。于是,顺利地将案子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2008年9月11日,浙江省委同意省纪委关于给予冯顺桥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的请示。2008年9月12日,浙江省纪委新闻发言人称,浙江省委日前审议了浙江省纪委《关于冯顺桥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决定给予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新闻发言人称:今年5月15日,中共浙江省纪委对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据查,冯顺桥利用担任上虞市市长、绍兴市市长、绍兴市市委书记等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职务提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此外,冯顺桥还犯有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错误。

2008年11月14日的庭审中,冯顺桥语气缓和简短,很少有辩解。辩护席上,冯顺桥的两名辩护律师也没有太多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员除了就起诉书上指控的事实进行陈述和质证外,还就冯顺桥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认罪态度较好、退赃积极进行了举证。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合议庭宣布,将择日对本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