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顺桥涉腐】浙江省政府原秘书长冯顺桥涉腐 一审被判刑12年
主要内容:冯顺桥被判刑12年,杭州12月15日电 今天,记者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浙江省人民政府原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书记冯顺桥一审被认定受贿79.65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受贿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认定,自1993年至2006年的13年间,冯顺桥收受大普集团董事长王列东共计35万元的巨额贿赂;2003年至2005年间,冯顺桥收受上虞市原副市长张吉太巨额贿赂44.65万元。 法院查明,自1993年以后,王列东每年春节都要给冯顺桥的儿子压岁钱,十多年里,他一共给了10万元。
1999年,冯顺桥在绍兴市的新房装修,王列东送去了10万元;同年,冯顺桥的儿子考上了上海同济大学,他又以祝贺的名义送了5万元;2006年春节,以拜年为由送了10万元。 与王列东这种赤裸裸的现金贿赂相比,张吉太的行贿方式显得“技巧”多了。据法院查明,张吉太为取得冯顺桥的信任和好感,以提供投资信息向冯顺桥示好。
2003年7月,张吉太让一个建筑老板将38.65万元送到了冯顺桥小舅子的手中,然后由其小舅子出面购置挖掘机,再返租给了这名建筑老板获利;此后,张吉太又分多次送给冯顺桥6万元人民币。 在其平步青云的十多年里,冯顺桥利用职务便利给王列东和张吉太提供了帮助。
自1993年4月至1995年5月,时任上虞市市长的冯顺桥帮王列东拆借了上虞市财政资金一亿元,又帮王列东在上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极低的价格取得了较好位置的土地100亩。
此后,为王列东的公司先后减免电费1800万元之巨,2003年,该公司因“逃汇”,面临处罚,由于冯顺桥及时打招呼,最终只受到最低限度处罚;同年,该公司在冯顺桥帮助下,直接从银行转贷1.2亿元人民币用于收购一家房地产公司。2004年,时任浙江省政府秘书长的冯顺桥帮王列东的两个女儿安排了好工作。
如果把王列东与冯顺桥之间的关系看成官商勾结的话,张吉太与冯顺桥之间则属于“买官卖官”的关系。法院查明,2002年年底,绍兴市各县市(区)领导班子调整,时任上虞市交通局局长的张吉太因年龄偏大、口碑不佳的原因,很难再升迁上虞市副市长一职,为此,冯顺桥作为绍兴市市委书记,直接向组织部门提出三条倾向性意见,最终让张吉太顺利地戴上了副市长的乌纱帽。
男,1957年8月生,汉族,浙江上虞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原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于2008年5月14日被中纪委”双规“。具体情况如下:2007年11月,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绍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绍兴市甬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给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造成了3.06亿元以上的国有资产损失。
此外,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以借款的名义抽逃注册资本金1.5亿,从2002年12月11日至2004年8月19日止,造成绍兴市甬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1411.38万元利息损失。
目前,涉及此事的部分官员已落网。其中,时任绍兴市交通局局长蔡继东于5月19日被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6月初被正式批捕。该局副局长张来兴于6月30日被浙江省检察院正式立案。浙江省政府前秘书长、绍兴市委书记冯顺桥,因绍兴上虞腐败案于5月14日被“双规”。
刘根山于6月初在上海被捕,目前关押在浙江省看守所,据称不许取保候审。违纪处理9月12日浙江省纪委新闻发言人12日称,日前浙江省委审议了浙江省纪委《关于冯顺桥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决定给予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