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海结婚了吗 结婚证姓名不符离不了婚 法律援助解难题
从江县翠里乡的潘老某与潘秋某于1999年相识,并于2000年12月8日到翠里乡民政部门登记结婚,2002年1月21日生育儿子潘小某,因当时办公条件有限,办理结婚登记过程及手续不怎么规范,导致结婚证上潘秋某的名字写成了贾某。
现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长达两年多。女方潘秋某要求离婚,男方潘某坚决不同意。因结婚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不符,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无奈,潘秋某只能到从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丙妹司法所所长接到此案后,认真梳理及分析案情,针对这一特殊的离婚案件,首先应到原结婚登记部门查看原始档案,若有原始档案且能证实当时登记的是潘秋某,可让民政部门出具一份潘秋某与结婚证上的贾某系同一人的证明材料,就可到法院起诉离婚。
但这个案件更“特殊”的是,当地民政部门查找不到任何结婚登记时的档案,案件陷入绝境。
之后,丙妹司法所所长巧思奇想,先否定这份结婚证,用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这个案由到法院起诉,然后让法院依据事实对此结婚证进行质证,来认定结婚证的真实性及合法性。2017年6月7日,从江县巡回法庭就此案到翠里开庭,庭审过程中法院对结婚证进行质证,潘老某与潘秋某对此结婚证的真是性及合法性没有异议,法院对此结婚证予以确认。
丙妹司法所所长作为潘秋某的代理人,结婚证得到认定后,申请增加离婚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同意。调解阶段,经过法院多方劝说及作男方潘老某的思想工作,最终潘老某与潘秋某终于达成离婚协议。 (杨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