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越崎能源大奖 关于推荐申报2015年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科技青年奖和能源大奖的通知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推荐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励人员的通知,现就做好教职工推荐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推荐能源大奖人员应符合的下列条件:
1. 长期从事石油科技与教育工作,在石油科技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石油科技发展中有卓越建树,提出的理论和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对石油工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2. 在石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取得创新成果,解决了石油工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 取得的成果和效益应得到石油科技与教育界的公认,并有相应证明。
(二)推荐科技青年奖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热爱石油科技与教育工作,在科研中有重大创新;在科技实践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 取得的成果和效益应有相应证明。
3.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
1. 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均可向所在单位递交申报材料,相关单位每个奖项可向学校推荐不多于1名候选人。超龄者概不受理,各单位要及时向教职工传达相关信息。
2. 申报人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科技青年奖人选推荐表》或《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能源大奖人选能源推荐表》(附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交推荐表电子文档及1份纸质文档。
3. 6月17日15:00之前,各单位完成人选推荐工作,集中将本单位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由于时间紧迫,推荐材料包括:单位推荐报告1份(内容需含对推荐人选成果真实性审查意见)、纸质推荐表5份(包括电子文档)、主要证明材料一式1份,主要包括奖励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重要著作或论文(著作的封面或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及出处。不接受著作原件)、经济效益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推荐表与主要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封面应有申报人与学校基本信息。
4. 学校将组织推选正式推荐人选,公示后,由人事处按时报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