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妻子林达现状 路遥妻子被告路遥的女儿亲诉状告母亲内幕始末
路遥是陕西省清涧县人,1991年完成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获得第三届矛盾文学奖,他的作品《人生》被改编成电影后,引起巨大轰动.1992年路遥积劳成疾,英年早逝.他的全部作品收入广州出版社和太白文艺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路遥全集》.
路遥生前常常提到“远远(路茗茗乳名)是我的上帝,我的女儿是个性格坚强的孩子”.对于父亲的这种视女儿为上帝的深沉感情,长大后的路茗茗的感受难以言表.一个父亲对于他的孩子有这样博大深沉的爱,让路茗茗感到无限幸福,但遗憾的是这种父爱太短暂了,短得只能靠回忆来享受这种幸福.对于自己的爸爸,路茗茗的印象是性格宽厚而幽默.
纪念路遥,女儿要用自己的方式缅怀父亲
路遥考上延安大学后,大多经济来源是靠林达资助的,就连路遥在学校里的被子和褥子,都是林达给路遥准备的.正是因为有了林达,路遥在延安大学能够安心读书和进行文学创作.路遥从延安大学毕业后担任《陕西文艺》编辑,林达也到西安电影制片厂担任编辑工作.
1979年,与林达生下了他们的女儿路茗茗后,路遥才思喷涌,1980年路遥发表《惊心动魄的一幕》,并获得第一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其后,路遥在创作《人生》、《平凡的世界》等作品时,长期离开西安到外地采风和创作,林达则撑起了家庭的全部重担.直到路遥去世后,林达还经常托人捎钱给路遥远在延安的养母.
路遥先生离开之后,林达与一位教授结婚.路茗茗也开始在北京读书,直到高中毕业后考入北京一所大学学习平面设计专业.路茗茗之所以选择学习这个以图书装帧为主的专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父亲路遥是一位受人尊重的作家.
客观地说,虽然对父亲充满了爱,也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一位名满天下的作家,但真正触动路茗茗的,还是路遥去世1 0年后,延安大学举办的一次路遥铜像揭幕仪式.
路遥毕业于延安大学中文系,因其对中国文坛的卓越贡献,被延大师生视为母校的骄傲.延安大学为路遥铸造了一座高60厘米的上半身铜像立在图书馆前,以此纪念路遥.2002年4月6日,作为路遥的爱女,路茗茗受邀到延安大学参加路遥雕像的揭幕仪式.
路茗茗是十几年来第一次回到延安祭奠自己的父亲,她受到了延安大学师生们的热烈欢迎.中国作家协会的领导以及来自全国的文学界名流参加了揭幕仪式,并在路遥墓前鞠躬献花,很多著名作家和大学生都把对路遥先生的尊重传达给了路茗茗.
已经长大成人的路茗茗明白,他们其实是在以另一种方式尊重父亲终生从事的文学事业.那么,作为路遥的女儿,自己又是学习平面设计专业,自己对于父爱的最好报答,就是自己亲自设计父亲的作品,用更好的方式传达给读者.
有了这个念头,回到北京的路茗茗开始注意搜集各家出版社出版的路遥作品.路茗茗发现,由于时代和技术的原因,出版路遥作品的出版社共有几十家,而且很多家都超过了专有出版权的期限,却仍在销售路遥的作品.尤其是早期出版的路遥作品,大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设计、印刷粗糙等问题.经过咨询有关著作权方面的专家之后,路茗茗决定对以往路遥作品的无序出版进行一次规范,以此缅怀自己的爸爸.
路遥去世之后,林达和路茗茗对路遥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在路茗茗未满18岁的情况下,林达与有关出版社签订了出版路遥作品的《图书出版合同》,这其中包括1997年6月与太白文艺出版社签订的出版《路遥全集》的出版合同,稿酬为每千字30元,合同有效期为10年.
正是出版《路遥全集》,引发了后来的这起著作权官司.
促成《路遥全集》的出版,不能不提到陕西作家朱鸿.朱鸿是陕西太白文艺出版社的编辑,路遥去世之后,为纪念路遥,朱鸿产生了出版《路遥全集》的设想,征得林达的同意后,朱鸿和文学评论家李国平一起,经过一年多努力,编辑完成了《路遥全集》.但是,出版这套《路遥全集》却遇到了麻烦,出版计划一拖再拖.
1999年年初,广州出版社的编辑杨斌女士得知这套书的情况后,立即跟朱鸿进行了接洽,经过两个出版社的商榷,1999年4月16日,太白文艺出版社和广州出版社达成了共同出版《路遥全集》的协议.这份新合同再次确认了稿酬标准为千字40元,协议有效期为10年.
两家出版社合作出版《路遥全集》,也得到了林达的书面同意.在出版日期方面,林达特别约定:“同意广州出版社力争以优质水平在1999年10月31日前出版该全集,确保在1999年12月31日之前出版.”
1999年,路茗茗已经年满18岁,而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只跟林达签订了出版合同.
两上法庭,只为路遥作品有序出版
更好地出版路遥作品,成为路茗茗成年之后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在协调了各家出版路遥作品出版社的关系之后,路茗茗开始与出版《路遥全集》的广州出版社和太白文艺出版社协商.
由于路遥去世后他的遗产由妻子林达和女儿路茗茗共同继承,而此时林达女士已经再嫁,路茗茗已经长大成人,为了让路茗茗更好地行使路遥作品著作权,2003年元旦,林达与路茗茗签订了一份《遗产继承协议书》,双方就路遥生前所有作品著作权的继承事宜达成协议,由路茗茗全部继承路遥作品的权利.取得父亲全部作品著作权之后,路茗茗以完整著作权人的身份,在成年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路遥作品的著作权益.
2003年4月13日,在与广州出版社多次电话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路茗茗给出版《路遥全集》的广州出版社社长写了一封信.路茗茗在信中对广州出版社对于《路遥全集》出版销售采取拆卖的方式、出版时间以及1999年与林达签订的 3份出版《路遥全集》的相关协议等几项问题提出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