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川现象 "拍卖郭小川伪作"折射艺术品造假乱象
在6日结束的北京雍和嘉诚秋季拍卖会上,一份据称为郭小川《团泊洼的秋天》的诗稿被拍卖。郭小川是著名诗人,《团泊洼的秋天》为其代表作品,但郭小川之女郭晓惠表示,这件手稿是伪作,在拍卖前她曾告知拍卖公司,而对方坚持拍卖。(12月7日《光明日报》)
明知道郭小川诗稿是有人仿冒的伪作,拍卖公司仍然坚持公开拍卖,可以说是见利忘义。虽然最终流拍,这件伪作未给收藏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但这家拍卖公司单纯追求利益,丢掉企业诚信,令人震惊。特别是,艺术品造假已经变成了一项具有地域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公开化的“文化产业”,更值得人们反思:这些假冒的艺术品,难道出自没有市场秩序、没有专业鉴定、没有制度约束、没有法律监管的世外桃源?
众所周知,造假的艺术品若想在市场上面世,去以假乱真,去牟取暴利,首先必须迈过“鉴定”这道关口。由此可见,假艺术品之所以在市场上畅通无阻、大行其通,要么是艺术品鉴定机构及专家不作为,敞开大门为假艺术品放行;要么是艺术品鉴定机构及专家乱作为,受利益驱动,替假艺术品做假鉴定,即将假艺术品鉴定为真艺术品。
而此前在拍卖会上出现的多件天价赝品艺术品,均由权威机构及专家做过“真品”鉴定。当然,社会上也不乏“赝品”鉴定机构和“李鬼”鉴定专家,他们的眼中只有金钱和利益,没有道德与诚信。
然而,艺术品造假现象泛滥成灾,监管难咎其责。特别是文物主管部门,似乎一直抱着《文物保护法》睡大觉。不可否认,法律的真空或漏洞,也是造成文物主管部门监管缺位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文物法规定:在我国,买卖真文物违法,而买卖假文物不违法等,这些都亟待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应该说,假艺术品在市场上交易,表明其具备了商品属性,那么,制售假艺术品,就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就是一种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工商、公安等部门理应依法进行重点打击。
艺术品造假现象猖獗,既扰乱了艺术品市场,又损害了中国艺术品的公信力,有关部门不能继续神手旁观,任其在全国各地疯狂蔓延。值得注意的是,公开拍卖郭小川诗稿伪作,其实就是公开曝光了一封有图、有真相的举报信,当引起高度重视。
既然艺术品造假现象不是发生在世外桃源,文物、工商、公安等部门就应该担负起神圣职责,联手重拳出击,斩断制售假艺术品的利益链条。同时,进一步规范艺术品鉴定、收藏、拍卖行为,维护国家艺术品的诚信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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