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新规发布 延误超3小时乘客或可下机
航班延误新规发布 延误超3小时乘客或可下机
昨日,交通部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明确航空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需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同时要求航空公司、机场和公安部门针对“机闹”采取零容忍措施。
天气致航班延误食宿要自费了
今年上半年,国内华东、华南、华北地区屡屡遭遇极端天气,造成大量航班延误或取消。针对这一情况,《规定》中明确,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只负责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需由旅客自理。
不过,如果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此外,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也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
机坪延误3小时应安排乘客下机
而针对机坪长时间延误,《规定》中明确,发生机坪延误后,航空公司应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包括延误原因、航班动态等;机坪延误期间,航空公司应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必要时提供医疗服务;机坪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为客舱内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坪延误超过3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经空管部门同意后,将飞机返回停机位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如果机坪延误超过3小时却未按规定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的,航空公司将被处以8万至10万元罚款。未按规定及时向旅客通告航班出港延误或取消信息的航空公司,也会被处以2万至4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