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柱舆论绑架司法 司法如能伸张正义 何来舆论"绑架"司法
2月24日,一则《花季少女拒绝求爱遭烧伤毁容,请广大网友救救我的孩子》的微博发出,瞬间就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在短短时间转发就高达上万。2011年9月17日,读于安徽省合肥市寿春中学的17岁女孩周岩因拒绝同校男生陶某的求爱,而遭到官二代陶某泼洒打火机油焚烧,惨遭毁容,周岩的面部、颈部、胸部严重烧伤,一只耳朵也烧掉了,整体烧伤面积超过30%。
少女家人因几个月没能讨到一个说法,就向媒体求助并在论坛上发帖,从而激起了众多网友的强烈的愤慨,引发了一场空前的舆论风暴。
在强大舆论的压力之下。25日上午,一位名叫“合肥陶文”的微博用户出现在网上,并公开向网友道歉:我是合肥市审计局职工陶文,由于教子无方,儿子陶汝坤给周岩及周岩一家造成的无可挽回的伤害和痛苦表示深深地愧疚,并对广大网民深表歉意。
我会竭尽全力为周岩治疗,陶汝坤已被关押,案件按司法程序在进行,我们将接受法律判决,绝不回避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合肥市警方也通过微博就此事进行了发布:警方对广大博友嫉恶如仇、同情受害者的心情完全理解。同时,警方表示:陶汝坤于2011年9月18日以来,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并未被取保候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方将依法、公正处理此案。
按道理说,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正义的端倪已经凸现端倪,此案已基本步入一个良性的轨道。然而令人惊诧的是,羊城晚报2月26日报道称:关于周岩的治疗及其他事宜一直都是周岩家人主动联系陶汝坤父母,陶父母很少主动联系周岩家人,即使在陶父微博道歉后,陶汝坤父母也没有主动联系周岩家人表示歉意。
而陶的母亲许某则表示“我天天去医院道歉。我儿子当天晚上就给她下跪,我当时也给她下跪道歉。如果我没有道歉的话,他们怎么会忍了几个月呢。”当问及陶家是否在被拒绝取保候审陶汝坤后停止支付医疗费用时,许某表示并没有停止支付,“五个月来我们一直在积极救治周岩,并不存在陶家要挟周岩家人(同意取保候审)的问题”。
与此同时,网络也跟着出现了另一种声音,说“民意的过度表达会影响司法”。其言辞之间,大抵涵盖了民意往往具有片面性、主观性而缺乏理智性,热衷于从道德角度解读法律、从自身角度解读他人,容易自相矛盾、容易掩盖真正问题等等,因而民意的过度表达更像是另一种“人治”,会影响法律真正成为公平与正义的支柱。
毋庸置疑,这种“理性”的分析不仅道出了网络民意的缺陷与不足,也对司法程序与舆论作用的发挥进行了新的解读。但令人奇怪的是,人们似乎并不看好这种所谓的“理性”,弱势群体依然喜好采用网络发帖、求助舆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网络民意依然情绪高涨、热忱不减,因而“井喷”之势的舆论风暴也让司法屡屡遭遇尴尬而不得不“早下定论”。
很显然,周岩家人此次的发帖求助是激起了民众的愤怒的。这种愤怒一是来源于陶某“官二代”身份之下的卑劣与残暴,二是愤怒于陶某父母的事前事后的冷漠与强横,三是愤怒于5个月以来司法程序的迟钝与呆滞。可以试想一下,设若没有这般强大的舆论攻势,设若没有网民的关注与追踪,会有“我会竭尽全力为周岩治疗”的微博道歉,会有“将依法、公正处理此案”的郑重承诺吗?
找法院不如找媒体,找媒体不如造舆论,而当媒体与舆论并行而至之时,似乎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难道,这就是我们当今社会所需要的状态吗?民意固然偏执,民意固然也易于倾向弱势群体。但设若我们在各种状况下都做了及时给予帮助、基本无懈可击的话,还会出现这种舆论绑架司法的民意汹汹吗?!
所以,民意与司法并不矛盾,二者之间更不存在谁给谁施压、谁绑架谁的问题。只有司法难以伸张正义之时,才会激怒民意并易于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攻势!——关于“花季少女拒绝求爱遭烧伤毁容”一案,其结果如何,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