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徙木立信 法治文化园地第82期 “徙木立信”的故事商鞅变法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美)林肯
法治隽语
公元前359年的一天,秦国都城的南门口立起了一根三丈高的木柱,柱子上贴有一张盖有官印的告示:“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赏黄金十两。”当时围观的人很多,但没有一个人去搬动那根木柱。他们不相信世间有这样的好事。
后来,告示上的赏金又提高到50两,人们依然持怀疑的态度,不敢去搬。过了几天,才有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半信半疑地把柱子搬到了北门,结果马上得到了50两赏金。人们沸腾了,纷纷奔走相告。第二天,人们又跑到城门口去看看有没有木头,大家没发现木头,却看到了变法的新法令。这次,人们都深信不疑,认为政府真是下决心要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了。
上面的“徙木立信”是商鞅在秦国时为取得老百姓的信任而采取的小策略。商鞅(约前390—-前338),出身于卫国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姓公孙,名鞅,又叫卫鞅。后因在秦国变法有功,被封于商地,所以被称为商鞅。他曾经在魏国做了一段时间的门客,但没有得到重用,听闻秦孝公招募人才,便来到了秦国。
他三次求见孝公,前两次故意大谈儒家的王道治国理论,孝公毫无兴趣;第三次求见时他才侃侃而谈自己的一套富国强兵的道理和办法,孝公听得津津有味,对他的主张十分欣赏。最后,孝公决定重用商鞅,变法图强。
公元前359年到公元前350年,商鞅先后进行了两次变法。新法使贵族失去了过去的许多特权,触犯了贵族的利益,贵族们拼命地阻碍、破坏变法,甚至怂恿太子犯法。太子是未来的国君,不能动刑,商鞅便依法把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割了鼻子,把公孙贾刺了面,以示推行变法的决心之强烈。这样一来,没有人敢不守法了。
变法很快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秦国迅速强盛起来。在国内,老百姓都一心务农,积极种田织布,生产得到很大发展,社会秩序也井井有条;由于新法规定了将士杀敌立功的可以升官晋级,所以战士们都英勇作战,使秦国在对外战争中也捷报频传。新法实行十年以后,秦国就奇迹般地由七雄中最弱小的国家变成了最富强的国家。
商鞅变法是中国法制史上浓重的一笔,他革故鼎新的改革精神永远放射着不朽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