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长海组织生活 渝中区委书记陶长海:确保“组织生活日”制度显成效
4月11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在全区各级党组织推行“组织生活日”制度。区委书记陶长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为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使党内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规范起来,区委决定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作为全区“组织生活日”,各级党组织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以“三会一课”为主要方式,以集中开展活动为主要形式,统筹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党内学习、联系服务群众、评先评优、党组织换届等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区属各党工委、党委、党组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在“组织生活日”当天原则上不安排全区性的大型会议,确保定期开展“组织生活日”成为刚性条款、硬性约束。要严格工作要求,提升组织生活质量,突出政治学习、党性锻炼、思想交流,切实用好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严防组织生活随意化、娱乐化、庸俗化。
要做好全程纪实,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制度,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要强化指导督查,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日”的管理和检查考核力度,把制度落实情况和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党员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以及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要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确保“组织生活日”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渝中报记者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