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音域范围 贝斯美的业绩对赌谜局 发审委恐重点关注
于2016年挂牌新三板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近日披露招股书闯关IPO。值得一提的是,在引进股东的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曾就贝斯美业绩以及上市时间等问题频频签署对赌协议。
而对于最近一次对赌,贝斯美在招股书中并未对具体内容进行详述,这也让该对赌变得扑朔迷离。虽然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对赌协议已终止,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是否存在抽屉协议仍要打一个问号。此外,贝斯美曾存在对赌安排的情况也很可能成为发审委重点关注的问题。
"不愿"提及的协议
贝斯美在招股书中似乎并不愿意过多地提及有关业绩对赌的事情。
招股书显示,2017年2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投资")与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保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双方通过二级市场以协议转让方式,按照12.
16元/股的价格,贝斯美投资向嘉兴保航协议转让其持有的贝斯美15.62%股份。据了解,自2017年2月15日开始,贝斯美投资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陆续转让给嘉兴保航,截至2017年3月7日,累计转让123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2%。
交易各方签署了对赌协议。贝斯美在招股书中表示,嘉兴保航在其入股公司时曾就业绩、上市时间等内容与公司控股股东贝斯美投资、实际控制人陈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对赌安排。不过,贝斯美进一步表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各方已签署《合同终止协议》。贝斯美称,相关对赌安排不再发生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约定的一切相关权利义务均全部解除,各方同意对补充协议的解除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招股书并未披露上述对赌安排的具体内容以及《合同终止协议》签署的时间和原因等。而北京商报记者在查阅贝斯美在股转系统发布的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以及年报等公告后,也未发现上述补充协议以及合同终止协议的相关内容。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解释称,如果对赌的内容涉及公司权益的变化,这种情况公司就需要披露。而如果对赌的内容不涉及公司股份变动,只是涉及到两个股东之间诸如现金补偿等情况,这就跟公司没有什么关系,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强制披露的范围。
针对上述对赌安排具体内容以及《合同终止协议》签署的时间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贝斯美发去采访函。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对方未予回复。
曾多次签订对赌条款
实际上,此前贝斯美控股股东、实控人曾与多名增资入股股东存在对赌安排。与上述情况不同的是,贝斯美是相关补充协议签署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