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曼打球有多不要命 阿泰与罗德曼球衣号码演变史:毫无内涵 很脑残
从任何角度看,丹尼斯·罗德曼和罗恩·阿泰斯特都很相似。比如说,他们都是NBA历史上最著名的混蛋和脑残,都习武多年,都很会防守,都痛恨训练,都喜欢像更改QQ签名一样更改自己的发型。相比之下,两个人都酷爱换球衣号码这个共同点似乎不是太为人所知。
先说罗德曼,此人职业生涯前9个赛季穿的都是10号球衣,算是深入人心,后来东瀛画匠井上雄彦比照大虫的模子创造樱木花道,球衣设定也是10号。1996年,罗德曼转投芝加哥,签好合同转完组织关系才发现,为了纪念70年代的明星前锋伯伯爱(Bob Love),公牛的10号球衣已于2年前正式退役。
虫哥不忿,但又不能爬到球馆天花板上把10号球衣扯下来穿,于是灵机一动,改穿91号,理由是9加1等于10。此举引起轰动,因为当时联盟最大的号码也未超过60。虫哥直逼当年乔治·迈肯的99号,简直风头出尽。后来91号球衣和罗德曼一起威震天下,人尽皆知,在此不表。
三连冠后,公牛王朝瓦解,罗德曼西游洛杉矶。由于尝到了换号的过瘾之处,虫哥当即决定,再接再厉,把换号当成一种事业,终身为之奋斗。这回他选择的是73号——7加3还是等于10。这个理由显然缺乏创意,推出后劣评如潮,群众纷纷表示大虫老矣,已不能再在号码上引领联盟时尚。从事业的角度看,这次换号也未能像在公牛时一样,立刻为他迎来转机。
对于外界的批评,罗德曼颇不服气,他认为自己仍然有能力在换号上为大家制造惊喜。基于这一考虑,到了达拉斯后,他毅然向球队申请了69号球衣。遗憾的是,这个神奇的数字被联盟官方否定了,理由不明,据猜测应该是联盟某高层不喜欢这种体位。此事致使虫哥元气大伤,只能勉强选择70号以示抗议,并在出战12场后彻底告别了NBA,堪称悲剧。
阿泰斯特在篮球成就上或许还没有达到前辈罗德曼的高度,但在换号的造诣上,早已强爷胜祖。公牛时期,此人选择的是高中和大学时使用的15号——看上去似乎是个恋旧的人?很快他就证明这种想法是天真而愚蠢的。到了印地安纳,罗恩迅速启用23号,理由和其他所有的23号一样:向迈克尔·乔丹致敬。
一年后,罗恩大概觉得只对一个人表示敬意过于单调,又把球衣换成91号,这回致敬的对象更加清晰,正是丹尼斯·罗德曼大人。穿上此号后,罗恩自觉武功大进,遂在奥本山大战群雄,天下皆惧。
此一役后,阿泰斯特自觉杀人过多,罪孽深重,于是脱下染血的91号战袍,重新穿上代表学生纯真的15号校服。不过这种状态没能维持多久,随着加盟国王,罗恩的球衣号码又发生了改变。这回是93号,已经压倒了大虫。但罗恩不是一个容易自满的人,他永远会寻找新的挑战高度。
转入火箭,他又把号码加到了96号。这是一个巨大的成就,象征着罗恩在换号这个领域彻底地超过了前人。想想看,罗德曼申请69号被联盟拒绝,罗恩申请96号则顺利通过,这难道不是铁证?
事实上,罗恩选择96号是有自己独特思考的。他的家乡是纽约的皇后桥区(Queen's bridge),小写的缩写是qb。qb,96,必须承认它们长得很像……以罗恩·阿泰斯特的智力水平来说,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明。这也是罗恩精彩纷呈的换号生涯中,最靓丽夺目的一笔。相比之下,他在湖人选择的37号,仅仅象征着迈克尔·杰克逊的《颤栗》专辑雄霸Billboard的周数,未免太没内涵。
总而言之,脑残人,做脑残事,选脑残号,此古之至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