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东家二审结果 蔡东家涉黑制贩毒案终审维持原判
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禁毒办获悉,侦办、审判历时5年之久,蔡东家涉黑制贩毒案已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蔡东家被判处死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作为广东“雷霆扫毒”汕尾行动1号标志性案件,蔡东家涉黑制贩毒案由广东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全程进行督办指导,该案的终审判决对广东禁毒严打整治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标志性意义。
据了解,2011年开始,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陆续接到群众举报,蔡东家身为广东省陆丰市博社村党支部书记和汕尾、陆丰两级人大代表,长期从事毒品犯罪活动。在蔡东家的组织庇护下,博社村沦为问题十分严重的制毒村。
2013年1月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蔡东家等人制贩毒品一案进行立案侦查。2013年12月29日,广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雷霆扫毒”汕尾行动,调集4000警力对存在严重制贩冰毒问题的博社村进行彻底清剿。
经过专案组的攻坚克难、深挖细查,全案21名被告人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分批移送法院审理并相继作出一审判决。2016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蔡东家等人贩卖、制造案作出一审判决,蔡东家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及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被判处死刑;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二人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三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月25日开庭二审审理该案,8月7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蔡东家被判处死刑,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陆丰地区,一些恶势力在制毒犯罪中发挥了骨干核心作用。蔡东家既是本族中的一个重量级房头(宗族分支当家人),又兼具博社村党支部书记、两级人大代表身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长期公开、半公开参与村内制贩毒犯罪活动,为制贩毒充当保护伞,横行乡里。
在其庇护下,当地制毒“开山元老”蔡良火、“陆丰派”冰毒制造权威人物蔡旋、“制毒原料垄断巨头”林凯永(目前均已判刑)等一批臭名昭著的团伙长期公开半公开制贩毒,并坐大成势,垄断了当地的制毒原料和毒品市场。
蔡东家长期利用其特殊的身份地位在汕尾陆丰地区带头制贩毒品,充当涉毒保护伞,给汕尾陆丰地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当时,国家督导组、省督导组和汕尾、陆丰干部群众都有这样一个共识:“拿下蔡东家,陆丰的毒品问题起码解决了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