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宫刑 如何看待司马迁在宫刑和死刑中选择了宫刑?
推荐阅读司马迁的两篇文章《太史公自序》、《报任安书》,大致可以照见司马迁的内心想法。
人做出的大多数选择都是基于趋利避害价值的判定。司马迁曾经写下“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这样的天下名句,可以说他应该是赞同人性趋利避害这种观点的。
那么很明显,司马迁之所以在宫刑和死刑中选择了宫刑,是因为他认为比起死刑,宫刑更有价值。
司马迁自然是知道宫刑的后果的,司马迁在接受宫刑后,茸之蚕室,重为天下人观笑。所以他在《报任安书》里说过:“诟莫大于宫刑”还说过:“最下腐刑极矣”。他非常痛苦,以至于: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大意是精神恍惚,头脑不清,冷汗直冒。我觉得应该是创伤应激综合征的表现吧,医盲,胡诌的。)
但这一切与死刑相比都更加美好,在司马迁眼中,死刑就意味着: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死刑就意味着:特以为智穷罪极,不能自免,卒就死耳(大意就是人们会认为你无能且罪大恶极,死了活该)。
对于司马迁而言,要么默默无闻的死,要么舍弃身前名,用身后的创作来完成自我救赎。他做出了对他而言更简单的选择。
事实证明,司马迁选对了,虽然这种喜悦他自己已经体会不了了,但我们所有人读到史记时,那一声声惊叹,一阵阵唏嘘都是对他在天之灵的一种告慰。
在《太史公自序》中:”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
“意”是指他父亲司马谈对他修明史书,延续周公,孔子事业的期望。司马迁特意强调了两遍:这个期望寄托在我身上,我怎么敢推辞。
《史记》的伟大毋庸置疑,但即便除开《史记》,着眼司马迁其人:他心中的宏愿,超越了现实,超越了生死,本身已经是一种伟大人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