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陈云关系 潘汉年案审判亲历

201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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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86岁的彭树华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参与审理了包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在内的许多大案要案.对他而言,他的职业生涯里最特殊的一次经历,是参与审判潘汉年案.潘汉年是中共情报战线的一位传奇人物,其后半生遭遇也令人扼腕叹息.潘汉年陈云关系 潘汉年案审判亲历潘汉年案究竟是怎么酿成的,其背后有什么复杂的政治背景与动机,囿于仍未解禁的一些档案,我们至今无法梳理出一个明晰的脉络,但是彭树华的回忆则可以帮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重新审视这个非同寻常的事件.潘汉年陈云关系 潘汉年案

86岁的彭树华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参与审理了包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在内的许多大案要案。对他而言,他的职业生涯里最特殊的一次经历,是参与审判潘汉年案。潘汉年是中共情报战线的一位传奇人物,其后半生遭遇也令人扼腕叹息。

潘汉年陈云关系 潘汉年案审判亲历

潘汉年案究竟是怎么酿成的,其背后有什么复杂的政治背景与动机,囿于仍未解禁的一些档案,我们至今无法梳理出一个明晰的脉络,但是彭树华的回忆则可以帮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重新审视这个非同寻常的事件。

潘汉年陈云关系 潘汉年案审判亲历

1938年3月29日,潘汉年在广州与文化界人士合影(前排右起为茅盾、夏衍、廖承志;后排右起:潘汉年、汪馥泉、郁风、叶文津、司徒慧敏)

余音未了

1978年之后,为潘汉年平反的呼声也越来越多。有的材料说,第一个提出来的人是廖承志,但是从最终提交的法律材料上看,是陈云牵头的。陈云说:“当时党中央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代表和主管同国民党接触的,一共有3个人:王明、康生和我。如今他们两个都不在人世了,只有我一个人还在,我再不说话,将来再复查潘汉年案就更困难了。”

潘汉年陈云关系 潘汉年案审判亲历

为潘汉年平反的材料,也是由中纪委牵头进行的。在他们后来提交给高法的材料里,我们看到了很多当时根本没有看到的重要材料——比如潘汉年当年发给总理和罗迈的电报,证明他的行动都是经中央批准的。还有王明当年派潘汉年时,写给毛泽东、朱德和王稼祥的信,信里清清楚楚写着派潘汉年回来的目的是与国民党、第三国际和国民党联合抗日,写得清清楚楚的。这些材料都是中纪委出面找的,他们从哪个渠道补充进来的,我们也无从知道。

1982年1月,中纪委把《关于潘汉年同志问题的复查报告》送到高法,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批示:“我同意撤销潘汉年的原判15年有期徒刑。”本来要改判一个案件,按照法律程序,本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复审,但由于潘汉年这个案件的特殊性,经院领导同意就把复审的一套法律程序简化了。我指定华东组拟写撤销原判裁定书,报经院长批准,撤销原审判决,宣告潘汉年无罪。

可是裁定书下达后,我们才知道,潘汉年早已在5年前离开人世了。

1975年5月,潘汉年从秦城监狱转到湖南,与先期到达的董慧一起被安置在湘东南茶陵的洣江茶场,继续劳动改造。1976年10月,潘汉年得知“四人帮”被逮捕的消息,欣喜若狂。可是1976年12月26日这一天,为了纪念毛泽东诞辰84周年,《人民日报》、《湖南日报》等全国各大报纸都在头版头条登了毛泽东《论十大关系》一文,这篇文章彻底击垮了潘汉年。

1977年3月,经请示公安部批准,潘汉年化名“萧叔安”住进湖南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4月14日傍晚,71岁的潘汉年与世长辞。去世前,董慧获准来到病室,潘汉年睁大眼睛看着董慧,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潘汉年死后,做了遗体解剖,发现他肝部已烂成了豆腐渣。他的骨灰被安葬在长沙金盆岭墓地,墓碑写着“萧叔安之墓”。

1979年,61岁的董慧也离开人世。董慧出生于香港一个富裕人家,为了追求革命理想来到延安,1940年与潘汉年结婚,而且利用父亲的银行家背景帮助中共做了很多工作。所以董慧被捕后,潘汉年曾说她是“最冤枉的”。而无论环境多么险恶,董慧从未离开过潘汉年,想来令人叹息。因为潘汉年与董慧夫妇生前无子女,身后无亲人,裁定书除了送给中央有关部门外,已无处送达。

潘汉年被平反后,虽然遇到了一些阻力,但扬帆最终也被平反。

众所周知,潘汉年案的背景非常复杂,牵扯到的面也非常广。而直到现在,很多材料还没有完全解密。所以此案的很多疑问,我们现在也无法找到一个确定的答案。

潘汉年案发生在1955年3月全党代表会议讨论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期间。在讨论中,很多干部做自我批评,交代与“高饶”相关的一些问题。潘汉年想起1943年被李士群、胡均鹤挟持去见汪精卫的事,一直没有向党中央报告,想借此机会把事情的经过向党说清楚。

因为陈毅是华东组的组长,潘汉年先找陈毅谈了相关情况,随即写了一个材料,委托陈毅交给党中央、毛主席。陈毅觉得这个问题很严重,当天晚上便到中南海直接将材料给了毛主席。

潘汉年被捕后,作为和他交往最长、关系最深、接触最多的人,周恩来总理对此案非常关切。原中联部部长罗青长多年后写了一篇《潘汉年冤案的历史背景》的回忆文章,透露了很多鲜为人知的细节。当周恩来得知潘汉年1939到1948年和中央来往的电报都在时,他让罗青长等人把这些材料搜集起来,按年、月、日排列,潘汉年报告的,中央如何指示的??罗青长回忆,“根据档案材料,当时潘汉年所做的工作,如打入日寇内部、利用李士群等,中央都是知道的,档案中都有记载。

而且当时采取革命的两面政策,中央也有指示,是完全允许的。中央对他的工作也是肯定的”。最终周恩来、李克农出面于1955年4月29日向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写了正式报告。

李克农在报告里提出了有力的五大反证,请中央慎重考虑潘汉年问题。可是这份报告并未有引起中央的重视。而这份报告,当时也不可能附在案卷里,我们在秦城审阅案卷时,甚至在给潘汉年平反之后,都根本不知道还有一份这样的材料。

当时不少冤假错案,都是像潘汉年案一样,有关部门为了保密,不将有关证据材料附卷移送到法院审核,以致错判。所以当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在《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布实施后,明确规定:凡是向法院起诉的案件,认定有罪与无罪的证据材料,都要如实附卷,移送法院,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这在当时是一个比较大胆的决定,因为它可能会触犯了一些兄弟部门,它们往往以保密为名,不给我们提供相关材料。以潘汉年案为例,如果早看到潘汉年与中央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往来的电报,事实不就不言自明了吗?

总理虽然对潘汉年案很关心,让李克农写报告,但最后在给潘汉年定罪的判决书上,他还是签了字。

不尽思考

潘汉年被平反以后,社会反响特别大。这么多年来,关于潘汉年的文章、书籍甚至电视剧层出不穷。“潘案”也一直是大家议论的热点。有的人说潘汉年案是某人一手炮制的,有的人说是那个人罗织的,口诛笔伐,受指责的人很多。最高人民法院也没少挨骂。作为当年潘汉年案的审判人员,我们也一直有一种负罪感。

1996年,我去北京医院探望生病住院的曾汉周,正好碰上了高法的老副院长王怀安。那时候正在播《潘汉年》的电视剧,我们也谈到了潘汉年案的问题。王老长叹后说了一句:“你们当时怎么判得下去!”

王老的话,让我们心情都很沉重。曾汉周无奈地说:“我们是奉命办案,没有办法。潘汉年的案子是怎么回事,谁心里都明白,但谁也不敢说个不字??”我不知深浅地说了句:“周总理都救不了潘汉年,又有谁救得了?”王老是共和国建国之初,毛泽东任命的由沈钧儒等17人组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委员会的委员之一。

他是1979年返回司法部工作的,没有亲身经历,感受也不深。所以我们就谈了当年审判前后的一些情况,谈了一些鲜为人知的事。这时在一旁的曾汉周夫人说:“你们说的这些情况不写出来,将来还有谁知道,谁能说得清楚?”大家听了之后,都陷入沉默,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此后,曾汉周多次和我谈起潘汉年案。他说:“潘汉年案的错判,教训太深刻了。你应该把它写下来,让外界特别是法院的审判人员知道这个案子为什么会错判,这也对实现真正的独立审判是有益的。”

丁汾的思想负担更重,她经常说这样一句话:“我参加革命几十年,半生从事审判工作,一向谨慎,最怕判错案子,冤枉好人。这辈子记不清办了多少案件,扪心自问还是个称职的审判员,唯独潘汉年案做了违心的审判,一世清明,毁于潘汉年一案,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她和曾汉周都觉得,我们当年是亲身经历者,有责任把问题说清楚。但他们年纪大了,很多事情力不从心,所以寄希望于我。丁汾病危期间,还念念不忘此事,她一再叮嘱我:一定要把潘汉年案的审判真相写出来,让世人有一个正确的判断。

如今,他们俩都已经不在人世,我想我更有责任完成他们的心愿。人治司法制度的危害,是我们从潘汉年案得出的基本教训,而结束人治,真正实现法治,是我们法律人矢志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