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专辑 李代沫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恐判3年
18日晚上,警方在歌手李代沫位于朝阳区三里屯某小区的暂住地内,将吸食冰毒的李代沫等6名嫌疑人抓获,在丰台区一酒店内将另外两名涉案人员抓获。经审查,李代沫等8人尿检均为苯丙胺类阳性,且对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3月19日上午10点许,案件进一步进展,平安北京官微通报:"歌手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此外,该案被抓获的其余7名嫌疑人中,1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6人因吸毒被行政拘留。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工作中。"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代沫是在自己的暂住地被控制的,该房是他承租的,李代沫为这些吸毒人员提供了吸毒场所。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
规定:容留他人吸毒 最高判刑3年
昨日,记者连线采访了第三方律师庞理鹏,庞律师表示,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注射、吸食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对于吸毒人员,根据我国《戒毒条例》的规定,原则上应当自愿戒毒,但也会视情况,安排社区戒毒,严重的则会被安排强制隔离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