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袁文 安徽省教育厅袁文受贿
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假释,避免,涉嫌受贿罪,不得减刑,可以从轻,根据情节轻重;有第二项、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终身监禁,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受贿,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第一款罪,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第三项规定情形的: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积极退赃,并处罚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真诚悔罪,并处没收财产。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数额特别巨大,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要负刑事责任本回答由网友推荐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