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锦文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夏锦文教授简介
(1964.3― ),男,江苏宜兴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在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7月到南京师范大学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
1994年6月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5年6月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1996年9月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著名法学家曾宪义教授攻读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12月任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院长助理;1998年6月破格晋升为教授;1999年7月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11月任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副院长;2000年11月赴美国金门大学法学院访问讲学;2001年1月任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方向为法制现代化和现代司法理论。
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江苏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咨询专家组成员、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WTO法律实务中心顾问委员、南京市中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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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3― ),男,江苏宜兴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在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7月到南京师范大学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
1994年6月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5年6月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1996年9月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著名法学家曾宪义教授攻读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12月任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院长助理;1998年6月破格晋升为教授;1999年7月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11月任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副院长;2000年11月赴美国金门大学法学院访问讲学;2001年1月任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方向为法制现代化和现代司法理论。
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江苏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咨询专家组成员、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WTO法律实务中心顾问委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专家咨询委员、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成员、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常委、江苏南京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