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的例子 严格执法才能消除“法不责众”幻想
8月31日,山东德州一辆红色福田货车拉着一车桃子与一辆奥迪轿车相撞,货车车主受伤严重,现场也是一片狼藉。而满载着桃子的货车因为发生了侧翻,导致车上的万斤桃遭到路人哄抢,面对民警的阻止,一位抢桃的大妈反而情绪激动,义正言辞反问民警,我这样犯法了吗?(9月3日北青网)
别人的东西因为出了意外散落路上,你上前进行哄抢,这明显就是抢夺他人的财物,明显就是“趁火打劫”,这位大妈竟然还反问“我犯法了吗”。
当然,也不得不承认,大妈的确有那么几分底气与自信。中国道路上每年都要发生一些水果等货物车辆侧翻遭哄抢的事件。然而,能够及时迅速强力制止,以及事后能够把被哄抢货物全部追回,并追究哄抢人员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的,廖廖无几。“中国式哄抢”下,绝大多数哄抢人员,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没事,这就很容易让一些人产生“法不责众”的幻想。
事实上,“法不责众”的现象,不仅存在于“中国式哄抢”上,也存在其他很多领域。比较典型的就是组团闯红灯——“中国式过马路”。而正是因为在很多领域的执法,一些执法人员面对违法行为不算大,违法人员又较多的情况时,出现不够重视,或者执法出现畏难怕麻烦怕多事的心态,这让现在一些人对“法不责众”有着很高的期待。
其实,即便是对“法不责众”期待很高的哄抢者,也是存在博弈心理的。在哄抢开始后,如果警察没有及时赶来制止,或者因为派来的人少难以制止,那么他们哄抢起来就会越来越毫无顾忌,后面加入哄抢的人也会越来越多。因此说,接到货车侧翻被哄抢的报警时,警方一定要高度重视,多派些人及时赶到制止,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哄抢上的“破窗效应”。
再就减少社会一些人“法不责众”的心理预期而言,最有效的手段无疑就是严格执法。无论是“中国式哄抢”,还是“中国式过马路”,抑或者其他一些人多式的违法行为,即便是当时因为警力有限,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制止,也要事后进行严肃追究。在处处有摄像头,以及民警有执法记录仪的情况下,只要不怕麻烦,不怕增加工作量,就算人很多,也能事后做到一个都跑不掉。
总之,如果“法不责众”现象多了,不仅会出现更多这样不讲理的大妈式人物,也会与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背道而驰,所以,也要以更严格更严肃的执法来对待“抱团违法”,来减少“法不责众”的现象,不能因为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不是太大就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