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曹云霞 毛开云:数数张曙光情妇罗菲的可悲之处
7日下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罗菲,在书记员的带领下进入法庭受审。检方指控她涉嫌掩饰、隐瞒张曙光受贿犯罪所得198万余元。庭审中,罗菲认罪,或获刑3年以下,目前其处于取保候审中。(11月8日《新京报》)
张曙光的情妇罗菲,原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现年32岁。作为贪官的情妇受审,罗菲不是第一人,也不是最后一人。贪官受审已成常态,而贪官的情妇受审目前尚未形成常态,从这个角度说,罗菲确实可悲。其实,罗菲可悲的远不止这点,除此之外至少还有三点可悲之处。
张曙光1956年出生,算来已经57岁了,而罗菲只有32岁。25岁的年龄差距,罗菲足可以做张曙光的“干女”了,而两人居然做了情人。很显然,张曙光看上的是罗菲的容貌,用张曙光的话说是“非常喜欢”;而罗菲看重的是张曙光手中的权,有权当然就有钱。
事实证明,张曙光给了罗菲很多钱,不仅买表,而且买房。然而,无论表还是房,都是物质的东西,身为演员的罗菲难道也学“超女”:宁在宝马车里哭,不在自行车上笑?这样的演员,姑且不说如何向群众传播先进文化,单说自身的价值取向就出了很大问题。这是第一个可悲之处。
报道中称,张曙光因妻子王兴很早就带着孩子移居美国,并在美国买房、开公司,张曙光在原铁道部素有“裸官”之称。罗菲这时候闯进张曙光的生活,对张曙光的妻子来说,有乘人之危之嫌;而对张曙光本人来说,却犹如烈火遇干柴。
面对一个有妇之夫,罗菲胆敢投怀送抱,确实不是一个正经女人的做人之道。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罗菲就是张曙光的性工具甚至“性奴”。如果张曙光真的“非常喜欢”罗菲,2005年就认识了,这么多年为啥不离婚,堂而皇之地明媒正娶?罗菲在文工团虽然收入不是很高,但凭借才干(曾代表铁路文工团参加2010年青歌赛)想生活得好,应该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
再说,罗菲才貌双全,想必找个好人嫁了也不是难事。女人生活幸福的两个途径——“干得好”和“嫁得好”,罗菲应该都具备,为啥偏偏要做张曙光的情人呢?这是第二个可悲之处。
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而罗菲是个“不要脸”的人,举几个细节吧。一者,张曙光周围的人,都知道张曙光很喜欢罗菲。人言可畏,唾沫淹死人,难道罗菲连这点都不懂?二者,罗菲经常和张曙光一道出席一些商人的宴请,席间,罗菲居然说想买辆车,商人慷慨地说给以赞助。
没多久,商人给了30万元让其买车,罗菲竟然没有推辞,当场收下了,真是大言不惭、厚颜无耻。三者,为了买表,罗菲常常“招摇过市”,内地、香港都留下了足迹。还好,罗菲没去美国买表,避免了与张曙光的妻子撞个满怀。女人做到脸都不要了这个份上,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贪官可恶,情人可耻。特别是像罗菲如此做张曙光的情人,颜面良知何处安放?道德法律底线在哪?还有没有起码的家庭观念?人啊,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人的一生是何等重要。一步走错,步步走错,可能面临牢狱之灾的罗菲的下场,给那些情妇们重重提了一醒:情妇风险大,千万别涉足;一旦落陷阱,只有后悔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