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鹤琴主张活的教育 陈鹤琴的“活教育”思想
我国著名儿童教育家、儿童心理学家陈鹤琴提出了“活教育”思想。他认为,要了解儿童心理,认识儿童,才能谈到教育儿童,这是“活的教育”,而不是死的教育。
陈鹤琴(1892-1982年),1914年与陶行知同行赴美留学。1917年去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就读,攻教育学和心理学。1920年底,他以儿子陈一鸣为对象,从出生之日起,对其身心发展作连续观察和文字、摄影记录,长达808天。
他还经常把儿子抱到课堂上当儿童心理学的“活教材”。依据这些研究和实验,他写出了《儿童心理学之研究》和《家庭教育》两书。1923年,他在南京自己新建的住宅里办起了鼓楼幼稚园,作为推行适合国情的中国化、科学化幼稚教育的试验基地。
1940年,他在江西泰和文江村的荒山上创办了我国第一所公立的幼稚师范学校,同时提出“活教育”思想。陈鹤琴指出,“活教育”的目的就是在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或者是做人、做中国人、做世界人。要做一个现代中国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要有健全的身体;要有创造的能力;要有服务的精神;要有合作的态度;要有世界的眼光。
“活教育”的课程是把大自然、大社会做出发点,让学生直接向大自然、大社会去学习。
“活教育”教学方法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这一原则,是脱胎于杜威当年在芝加哥所主张的“做中学”(Learnins by doing),但比较杜威的主张更进了一步,不但是要在“做”中学,还要在“做”中教,不但要在“做”中教与学,还要不断地在“做”中争取进步。
“活教育”教学的过程,可以分作四个步骤:一是实验,二是参考,三是发表,四是检讨。
“活教育”对教师的要求:要爱护儿童;要了解儿童;要有积极的态度;要有研究的精神;要有改造环境的能力;除具有国语修养外,须有一种专门学科的特长;要有健全的体格。
“活教育”的教学原则:(1)凡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2)凡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3)你要儿童怎样做,你应当教儿童怎样学;(4)鼓励儿童去发现他自己的世界;(5)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6)大自然、大社会是我们的活教材;(7)比较教学法;(8)用比赛的方法来增进学习的效率;(9)积极的暗示胜于消极的命令;(10)替代教学法;(11)注意环境,利用环境;(12)分组学习,共同研究;(13)教学游戏化;(14)教学故事化;(15)教师教教师;(16)儿童教儿童;(17)精密观察。
这十七条教学原则是陈鹤琴“活教育”理论的集中体现,对教育实践具有指导意义。(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徐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