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成方圆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
出处:战国·邹·孟轲《孟子·离娄上》:“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意思:像从前离娄那样精明的眼睛,公输般那样的巧匠,不凭规和矩,是画不成方圆的。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是句俗语,常强调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做法、否则无法成功。它本来来自木匠术语,“规”指的是圆规,木工干活会碰到打制圆窗、圆门、圆桌、圆凳等工作,古代工匠就已知道用“规”画圆了;“矩”也是木工用具,是指曲尺,所谓曲尺,并非弯曲之尺,而是一直一横成直角的尺,是木匠打制方形门窗桌凳必备的角尺。
假若生活中若没有圆,没有一个规则、一个道德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我们的生活的会怎样?社会又怎样?人与人又怎样?国与国又怎样?也许我们很多人没有去思考过这个问题,只是每天按照自己的方式而生活着。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制度国家,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文化,但都得有一套做事处事的制度、规章和程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那就是法律法规,它是唯一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准则,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人人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乃至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完善组织,都有自己的标准。无规矩不成方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再次阐明了这个既明了以又重要的社会哲理。
世界要和平,国家要发展,国家要安定,百姓要富裕,离不开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让人们知道自己该做那那些事情,不该做那些事情,这样我们国家才会和谐、才能繁荣昌盛、才能吸引更多的外商到和平的中国来投资建厂、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揭示道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社会活动就是人的活动。人们活动的动机、目的往往不同,如果没有一个规矩来约束,各行其是,社会就会陷入混乱,陷入无秩序的混乱中。大到国家,小到邻里间的日常相处,无时无刻不受到法律约束。只有把自己和他律结合起来,才能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社会才会圆满。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告诉我们遵纪守法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处入手。没有圆规和直尺,就无法画出方形圆形。正是因为有模型的约束,线段才不会偏离预想的轨道,才能走出美好的形象。这正是所谓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