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宾虹书法 入骨三分!
黄宾虹(1865.1.27——1955.3.25)原籍安徽省徽州(今黄山市)歙县,生于浙江金华。初名懋质,后改名质,字朴存,号宾虹,别署予向、虹叟。近现代著名画家、学者。擅画山水,为山水画一代宗师。
在黄宾虹的遗物中,有不少完残不一的自叙、自传类的手稿,开篇所记总有这么一段往事:幼年六七岁时,邻居有一老画师倪翁,黄宾虹叩请以画法。答曰:“当如做字法,笔笔宜分明,方不至为画匠。再叩以作书法,故难之,强而后可。闻其议论,明昧参半。”
黄宾虹 篆书七言诗句 轴
68.2×33.5cm 纸本 浙江省博物馆藏
敏于“六书”的黄宾虹,小小年纪里,同时还深藏着一个“明昧参半”的有关书法及书法与绘画关系的难题思考。而黄宾虹更是对其学生石谷风说过:“我的书法胜于绘画”,简单的一句自信之话,其实背后蕴含的是黄宾虹的“用功之法”。
黄宾虹 行书临倪瓒山水题款
纸本 浙江省博物馆藏
黄宾虹青少年时期,在当时魏碑风气的影响之下,揣摩过很多不同风格的魏碑,而且对于帖学也非常用心;中年时期几乎每天抄书临池,狠攻草书;到40岁左右,其行书已经基本形成了自己的格局。
黄宾虹的篆书多轻松自如,沉凝隐含在质和中,静中寓动感,以神体气。乃“融天机于自得,会群妙于一心”的统一。如枯藤险石,纯为自然,刚中有柔,柔中带刚,遒劲流畅,浑朴沉雄之中隐含着清刚秀逸,具有大拙大美之奇韵。
有人说他“大篆之妙有非吴昌硕辈梦见处”,他的篆书线条虽不像吴昌硕那样表现苍茫浑厚,然他的质朴,率真,看似平常,却玄妙无穷。可谓“一种无形之巨力,难见之真美。非具灵性不可悟,非具真力不能到,非具慧眼不能识”。
但是不同于其绘画创作,黄宾虹留下来的书法作品中鲜有落款、题跋等,甚至多数是一些练习时的随性之作,亦或是与亲友学生之间的信札之物,那么对于这样一个绘画大家,他在书法上的成就究竟在何?
我们从成为大师的四个必备的要素来谈黄宾虹是否是大书法家,真正的大师是要四绝:金石、书法、绘画、诗歌或者说文学。黄宾虹四绝都有,尤其是在金石上,黄宾虹所谓是入骨三分,从这些角度上讲,可以说黄宾虹是大书法家和大画家。
但是当我们回过头来看黄宾虹留下来的作品时,在他的书法作品中,只有大篆可以称得上创作的作品,其中有黄宾虹的落款、有上款人、有创作的意识在,所以有人认为,这一类作品是书法作品。
黄宾虹在给朋友的信件中写道,“二十多年来,每日早起需习草书两个小时,但完篇者少之又少。”而我们在浙江博物馆中看到的仅馆藏的草书稿是今所见即发表的所谓草书作品的百倍。
黄宾虹 章草临西晋陆机《平复帖》页
21.5×37.5cm 纸本
浙江省博物馆藏
难道真的以为这些草书是黄宾虹有意创作的吗?不是的,这些正是黄宾虹在书法入画过程中的努力,是一种训练,对于功、力的训练。黄宾虹给学生写信,要求每天花两个小时在粗纸上练习书法,能够用力,如果没有力,只有用笔,也是不好的。
林散之年轻的时候其实是通过他的老师来找黄宾虹学画的,是学习山水画的,但是回头来我们发现,林散之从黄宾虹那里学习回来之后,在书法上的成就开始了,成为一个书法家,甚至成为一代草圣。这种间接的呈现其实也恰恰说明了黄宾虹在书法上的成就。
所以我们在黄宾虹是否是书法家这个问题的认知上,不要简单的从书法作品、书法家的角度去看黄宾虹,因为黄宾虹本来就不是想要成为书法家的,也没有所谓多的书法作品留下来,但是这不影响他在书法上的成就。
在他的大量文献和语录中,莫不言及书法于笔墨的实际功用,而在说绘画用笔时,又莫不和书法、书体相并论。众所周知黄宾虹晚年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的“五笔七墨”,其中五笔“平、圆、留、重、变”更是集大成者。
笔法一为“平”。如锥画沙,起讫分明;亦如水,天地间至平者为水,纵然波涛汹涌,终归于至平之性;用笔翻腾使转,终根于平实。
笔法二为“留”。如屋漏痕,积点而成线,笔意贵留,线条沉着而质厚。南唐李后主“金错刀法”与元鲜于枢悟笔法于车行泥淖,皆为“留”法解。
笔法三为“圆”。如“折钗股”,如“莼菜条”,连绵盘旋,纯任自然。董、巨披麻皴用笔圆笔中锋,圆融无碍而绝去圭角。
笔法四为“重”。如枯藤,如坠石,也如金之重有其柔、铁之重有其秀。能举重若轻,是力能胜之,如米元晖;化重为轻,则气胜于力,如倪云林。
笔法五为“变”。转换不滞,顺逆兼施是变,得古人法而超出古法之外也是变。
在讲“中国画”的时候,必须有一个界定,这个“画”一定是要符合两个条件的,一是从绘画中脱离出来的,是书画同源之画。黄宾虹主要是要讲“理”,他推崇的是淳朴的“不齐之齐的内美”,就是指其中的“理”,不在乎具体的某种笔法,黄宾虹称这种“理”为“用功的办法”,也是所谓的“用力”的联系。
黄宾虹打通了从文字到山水之间的通道,才有了其关于“吾尝以山水作字,而以字作画”的叙述,也就形成了黄宾虹所提出来的“五笔”以及“书法入画”。所以才有了“画源书法,先学论书。笔力上纸,能透纸背,以此作画,必不肤浅”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