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三夜歌浴森张伟 “好声音”学员歌浴森被经纪公司索赔500万
“中国好声音”学员歌浴森(左图)当初和张玮同台飙歌让人记忆犹新,如今这个许昌小伙儿成为首个面临合约官司的“好声音”学员。近日,一则歌浴森原经纪公司的律师函违约求偿文件被曝光,经纪公司要求歌浴森赔偿高达500万。昨日,记者致电歌浴森了解详情,对方表示原经纪公司一直未按合约要求为自己投入任何音乐制作费用。
1经纪公司:
歌浴森私下出席商演
报酬未交给公司
歌浴森在参加“好声音”前曾经签约一家经纪公司,凭借“好声音”声名大起后,他并没有跟灿星公司签约,还是原来的经纪公司。据歌浴森经纪公司的律师函指控,歌浴森(原名葛磊)在参加完“中国好声音”后就一直未与公司联系,尤其是各种商演活动洽谈都是未经经纪公司同意私下出席,所得相关商演报酬也均未交给公司,在公司几次警告之后,歌浴森方面仍然如此,这严重违背了双方所签署的演艺经纪合同,该公司在违约赔偿诉求上提出高达500万的赔偿款。
2歌浴森:
公司从来没有为我投入过制作和宣传费用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歌浴森,对方表示,这个律师函是今年10月底发出的,“上个月,我也给经纪公司回了律师函,要求解约”。
歌浴森说:“当初签合同时,我并没有注意到这条一旦怎样就要赔偿500万的细则,但在合同里也写明了公司应该为艺人投入制作和宣传费用,而公司从来没有为我投入过相关费用。‘好声音’之后,我觉得迎来了人生的一个机会,公司肯为我投钱了吧?但是每次发邮件跟他们沟通,还总是说不让我操心这事,只要按时交纳商演费用就行了。”
歌浴森没有交纳商演费用给公司吗?歌浴森说:“参加好声音后,我曾经交过一个月的演出费给公司,可是发现经纪公司依旧不为我投入相关制作费用,为此才不得不停止与经纪公司的联系。”既然觉得“好声音”是个机会,当时参加“好声音”后为什么不跟公司解约,加盟灿星呢?歌浴森说:“当初就是因为我已经有了经纪公司,如果解约,还是要赔500万,我当时更没有钱啊!”
在歌浴森给经纪公司发的律师函中,他已经明确提出要和原公司解约,但一旦公司胜诉,要求歌浴森拿出500万赔偿款怎么办?歌浴森想了一会儿,在电话中笑着说:“虽然跑了很多商演,但500万还真是个天文数字,要真得赔也没办法,只好勒紧裤腰带了!这一段我刚发了一张新EP,还是用自己的钱制作的。”
昨日,记者也试图通过歌浴森的经纪人联系所属公司,其经纪人薄云天表示目前不方便透露公司详情,“这些事一句话两句话说不清,我现在在机场等着转机,等有机会我再详说”。薄云天匆匆挂断了电话。
3业内人士:
合约纠纷是在对歌手和经纪公司优胜劣汰
很多音乐公司都喜欢签下好几个选秀歌手,想把他们同时捧红,但依照国内的音乐环境,捧红一名歌手就需要很大的人力和财力,因此很多歌手抱怨不受公司重视。但歌浴森的情况不同,按他所说,他的经纪公司只有他一个艺人,“而且这个公司以前不是做音乐的,经验不足”。
在其他“好声音”学员还在参赛时,歌浴森就已经全国跑商演获得报酬了,这是个事实,至于公司和他个人之间的矛盾是理念不合还是利益纠纷,外人无从知晓,但500万的赔偿款已经摆到歌浴森面前,选秀歌手如何迈过“合约”门槛?
具有多年演艺经纪管理经验的潘先生认为,选秀歌手和公司之间的合约纠纷是选秀行业通向理性的必经之路,他认为这就是在对歌手和经纪公司优胜劣汰,有实力的艺人会因此具有更好的发展,实力不济的将退出演艺圈,“经纪公司也在优胜劣汰之列,歌手和公司的利益应该如何分配,如何解约才不至于对双方造成伤害,需要双方谨慎定夺。
如果仅逞一时之快,或利用解约当作条件彼此较劲,甚至用获得违约金的方式获得利益,最后只可能是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