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平杜文 内蒙古杜文贪污案再开庭 赵黎平否认杜文指控

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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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财新网](记者 郭清媛)7月1日上午,杜文贪污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这是本案2014年重审以来的第三次开庭.因此案涉及2015年3月涉嫌故意伤人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及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乌兰巴特尔等高官,为社会所关注.庭审期间,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以下简称"检方")提供了多项证据,指控杜文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罪名,其中包括赵黎平被捕后写的声明,称杜文2014年12月庭审时所称的给其130万元用作向公安部某官员

【财新网】(记者 郭清媛)7月1日上午,杜文贪污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这是本案2014年重审以来的第三次开庭。因此案涉及2015年3月涉嫌故意伤人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及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乌兰巴特尔等高官,为社会所关注。

庭审期间,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以下简称“检方”)提供了多项证据,指控杜文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罪名,其中包括赵黎平被捕后写的声明,称杜文2014年12月庭审时所称的给其130万元用作向公安部某官员进行利益输送一事不存在,本次庭审也披露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秘书长乌兰巴特尔拒绝配合呼市中院调查的情况。

本案起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深圳的一起土地纷争,参与“协调”土地案相关事宜的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院长的杜文被控贪污公款,一审获刑15年,内蒙古高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本庭庭审中,杜文以及其辩护律师王甫坚持认为检方提供的证据并不具备说服力。

现此案暂时休庭,杜文的辩护律师王甫称,如果再不报请最高院延长审限,7月22日前杜文案就应进行宣判。今年3月,财新网曾报道《重要证人赵黎平涉嫌杀人 杜文案现转机》。现年38岁的杜文原任内蒙古法制办法律顾问室副主任、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院长,该研究院隶属内蒙古法制办。

2007年3月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深圳的一块土地发生纠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派人赴深圳协调,2008年11月,内蒙古法制办向财政厅暂借2200万深圳土地案的专项办案经费,并打入杜文担任院长的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的账户。

根据杜文的说法,他和时任自治区法制办主任武志忠等到深圳“送礼”,从2200万专项办案经费中支取210万元,作为“感谢费”送出。

之后,内蒙古方面又安排人到北京协调,又有一笔412万元的“协调费”出现。这两次协调,杜文都作为具体经办人参与,他被认定的贪污事实也正来自两次合计622万元的感谢费和协调费。2012年8月2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杜文将492万公款据为己有,贪污罪名成立,判刑15年。

杜文不服,提出上诉。他在一份自辩材料中指出,在深圳的210万元送礼行为,是内蒙古自治区的时任负责人及自治区政府秘书长乌兰巴特尔、武志忠等共同开会研究决定,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领导的签字同意。而第二笔412万元协调费,“同样是领导安排”,12万元是差旅费,有270万元并未动用,剩余的130万元,杜文在一审时拒绝说出这130万元送给了谁。

而在去年12月的重审庭审中,杜文当庭披露,他在2010年3月把那130万元转交给了时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赵黎平,用来打点公安部的关系。

律师王甫向财新记者转述了杜文对转交130万元时场景的描述:当时是3月份,风很大。130万是不少的一笔钱,塑料袋装不了,杜文拿布袋子装着。两人约在杜文家附近的马路边上,赵黎平开着一辆白色别克车,杜文上车把钱放在后座上,还在车上和赵黎平聊了会天,但关于这130万的任何事都没提。

“赵黎平很警惕。就是示意杜文把钱放下。”按照杜文的说法,赵黎平告诉杜文,向公安部送礼,直接送钱肯定不敢要,赵黎平找的这个关系喜欢古董,看上了一个古鼎,还价是130万元,“你把钱给我,我去买了送给他”。

赵黎平被关押期间全盘否认杜文指控

在本次庭审中,检方提供了两份有赵黎平签字的情况说明,均否认杜文的以上指控。

赵黎平在2015年2月3日,曾就此案向检方提供说明,赵黎平在该说明中表示,他是和杜文发过短信,但杜文所称将130万元交给自己协调深圳土地案一事,“纯属毫无根据的凭空捏造,是蓄意诬陷诽谤,此事在网上被炒作,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我的形象和声誉并导致本人严重的精神伤害,对此我保留在适当的时候追求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个月后,在今年3月20日晚,赵黎平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将当地一位28岁的女青年杀害。财新记者调查得知,被害女子与赵黎平关系亲近。2015年03月25日,赵黎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6月28日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称,“中央纪委在调查赵黎平涉嫌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由赵黎平亲笔书写,在中央纪委将赵黎平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交我院时,与其他证据材料一并移送”。这是有关方面第一次透露,除涉嫌故意杀人,中央纪委还认定赵黎平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职务犯罪,并已移交司法。

这份情况说明是赵黎平于6月7日写的,赵黎平依旧称:“2014年杜文在法庭上公开宣称,在办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深圳土地纠纷一案期间,曾送给我130万元人民币用于向公安部送礼疏通关系,这纯属诬告。根本不存在。”

对此,杜文的辩护律师王甫认为,赵黎平无论作为该案嫌疑人还是证人,均应依照《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条、200条、204条等规定制作笔录,如果是嫌疑人自书材料,按照第200条规定,“检察人员收到后,应当在首页右上方写明‘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并签名,但作为侦查机关的内蒙检察院并没有对赵黎平作出一份笔录,也没有任何检察人员在该对该说明的书写、提取作出说明;不符合证人证言的要求,因辩方无法质证而不应采信。

涉事官员拒绝配合呼市中院取证

杜文在去年12月的庭审中称,他被关押期间,将自己的电脑交给检察官,检察官当着杜文的面拷走了三份录音,分别为:2010年4月1日,乌兰巴特尔、武志忠、杜文三人的对账录音;2010年3月31日杜文向乌兰巴特尔汇报武志忠涉嫌挪用公款的录音;乌兰巴特尔当着杜文面给赵黎平打电话,安排向公安部送礼的录音。但随后杜文发现,这三份录音均被删除。

本次庭审中,已有两份录音恢复,其中涉及乌兰巴特尔录音的部分。呼市中院司法鉴定技术处曾在今年1月和2月两度向乌兰巴特尔提出声纹鉴定的要求,但乌兰巴特尔对此并不配合。

乌兰巴特尔向呼市中院回应称:“杜文这个案子我建议你们不要翻来覆去的搞这些事了,他家属派记者还有一些人多次找过我,我都不见,杜文做的坏事太多了,各种材料都是东拼西凑的,所以我不配合。”

2月12日,呼市中院再次提出向乌兰巴特尔取证,乌兰巴特尔称:“杜文他们的录音全是东拼西凑的,你们要鉴定,就先鉴定这个录音是不是东拼西凑的。”

此外,呼市赛罕区检察院称,因为杜文家属不信任本院委托鉴定,所以自治区检察院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撤销对杜文手机、电脑的后续鉴定。王伟华则表示,这些鉴定,都涉及杜文案的核心问题,家属并没有提交过中止坚定的额申请。

对于本案的其他证据,杜文曾在上次庭审提出,他在深圳协调时,曾受武志忠之托,向时任广东省纪委书记朱明国,赠送了一副价值6000元的有成吉思汗画像的内蒙古皮画。朱明国已在去年11月底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落马,于今年2月被“双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表示,他们经多方查找,无法联系到朱明国。

对此,辩护律师王甫提出质疑,根据公开消息得知,朱明国正在接受中纪委的调查,为何“无法联系”?面对此项质疑,公诉人并未正面回应。

关于皮画,公诉人称,通过查询工商系统,并未找到有关店面。对此,杜文妻子王伟华称自己已找到该店面,并证明该店面的公章,和当年杜文购买成吉思汗皮画时开具发票所用公章一致。财新记者也曾去过该店面询问该店店主,店主称,这幅皮画,很多年才卖出一件,因此他们记得杜文曾经来此购买过皮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