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汝佳死因 [东北新闻网]:陈汝佳的死因能靠“可能”支撑吗?
陈汝佳,这位曾经大红大紫的歌手重出歌坛后,在媒体上一直没能再现当年的风光。但是,近来却因传出他早已去世的消息,重新受到众多媒体的关注。为了求证此事,部分媒体记者甚至追查到了殡仪馆、派出所,并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发出了陈汝佳“吸毒猝死”的“推理性”报道。对此,不少业内人士和歌迷纷纷摇头,甚至发出了“请记者手下留情”的请求。
曾在央视首届青年歌手大奖赛中,力挫群雄,一举夺得通俗唱法金奖的陈汝佳,连续好多年没在公众场合露脸,不知何故,媒体却很少去“追踪”这位清瘦的冷面帅哥。而一旦获悉他已经离世的传闻,一些记者便像吃了兴奋剂一般,钻山打洞,多方“求证”。
他们仅凭殡仪馆表明陈汝佳是“猝死”的相关记录,加之“陈汝佳的家人不肯公开死讯的原因”,就轻易认为“可能死因不正常”,进而由“陈汝佳以前有过吸毒的历史”,就公开说他“最大的可能是死于吸毒”。
然而,靠“可能”支撑的新闻往往是脆弱的,而且难免产生种种负面影响。
首先,有违人文精神。陈汝佳已于去年1月12日去世,其家人心理上受到的打击是不言而喻的。而今,记者重提旧事,追问“死因”,这不是往人家心灵的伤口上抹盐吗?于心何忍?
其次,存在侵权之嫌。从法律角度而言,陈汝佳的家人有权对其死因保持沉默。媒体对被采访者的“沉默”进行“可能”性推演,并将之公之于众,既侵害了陈汝佳家人的隐私权,也贬低了死者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此外,危及新闻的品质。
对一位公众人物的死因以“可能”替代事实,在绝大多数心地良善的受众看来,这几乎是不能接受的。这类新闻即使一时之间能抓人眼球,但留下的隐患大大超出它短暂的“效动效应”。受众或许会想,其他报道是不是也存在记者“合理想象”的“可能”?
尽管不少演艺界人士仗仰八卦新闻不断“涮新”自己在公众中的知名度,但老拿公众人物生老病死来做文章,今天说某某“可能”得了喉癌将不久于人世,明天又说某某“可能”死于艾滋什么的,最终吃亏的“可能”还是媒体自己---公信力荡然无存,发行随之受挫,生存空间恐怕也迟早会出现问题。(徐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