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案的结局 如此纠结的冀中星爆炸案需要反思
7月20日晚,山东菏泽人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第三航站楼引爆了一枚自制爆炸物,他此前自述2005年在广东东莞被城管队员打成瘫痪,此事一直未能得到合理解决。
冀中星引发的社会爆炸案,让镜头对准了他,他的故事也经过媒体的传播被放大,成为一个社会热点。当下的中国,正处于改革的深水区,多种矛盾凸显。但是如果有了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就会越积越大,迟早爆发。冀中星首都机场爆炸案,是什么原因会让他如此不理智?
美国《洛杉矶时报》对此的报道说:他的名字叫"中星",意思是中国之星,名字里蕴含着很大的雄心,但现实对他而言显然要严酷得多。在中国许多地方,低级别的治安人员被称作城管队员或治安队员,这些人地位低于警察,类似于美国的停车执法警员,他们经常越权执法并殴打街头商贩。
此外,有观点认为,无论有什么样的冤情,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制造爆炸,激发恐慌情绪,都是不能原谅的,是"恐怖主义"行径。另一种观点认为,冀中星并不存心制造伤亡,更多的是以自己的健康甚至生命来抗议。
还有观点认为,这种做法虽然不可取,但案件折射的问题值得更深入检讨,社会戾气上升到新高度,如果政策不调整,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后果。
一个社会有矛盾不可怕,甚至社会与矛盾就是相伴相生的,重要的是要建立矛盾解决的畅通渠道,矛盾只能疏,不能堵。透过冀中星首都机场爆炸案,有关部门应该组织研究,如何在这个改革开放深水区,建立畅通渠道,解决矛盾。
关注每一个平凡人的命运,就是关注我们自身,社会的进步,需要吃一堑长一智,如果一个社会不能根据这些小矛盾改善自身,那当大矛盾发生时,就会面临更大的危险,甚至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