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廷根七君子 “哥廷根七君子”的护法运动
在我国上个世纪30年代,沈钧儒、邹韬奋、李公朴等七人因要求国民党停止内战,释放政治犯、建立统一抗日政权等而被国民党当局以“危害民国”罪逮捕,酿成了轰动一时的“七君子事件”。无独有偶,在德国历史上也曾有过著名的“哥廷根七君子”,不过他们的事件与战争无关,而是为了护法。
哥廷根大学是德国历史上的一座著名大学,位于德国西北部下萨克森州南端的大学城哥廷根市,为英国国王兼汉诺威大公乔治二世在1737年所创办。
19世纪在德国各邦广泛开展了争取宪法的斗争,在斗争过程中,当时的英国国王兼汉诺威大公威廉四世于1833年批准了汉诺威宪法。宪法的主要内容是不再允许国王有专断和绝对权力,在君主与臣民之间建立起法律关系,国家不完全依赖于一个人的统治,国王也当遵守制定出来的法律。
1837年威廉四世去世,由于没有子嗣,王位由他的弟弟奥古斯特继承。与其兄的温和性格不同,奥古斯特是一个独断专行的人。即位之初,他便拒绝宣誓效忠宪法,与此相反,却延期召开根据宪法所选出的代表大会。
此后不久,他又宣布,对国王来说,宪法是不必要的。此时,负有维护宪法使命的大臣们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采取了沉默的态度,他们认为国王有权取消宣誓,甚至还提出1833年的宪法好像是不合法的。
在此纵容之下,奥古斯特进而宣称:“朕不承认宪法对朕有所管制,也断然不会和依照此法选出的代表进行谈判。而解散这一所谓代表大会,是朕必尽之工作。”此后,奥古斯特又在1837年1月1日废除了宪法。
与朝堂之上的一片沉默不同,作为国王母校的哥廷根大学发声了。历史学家达利曼、法学家勃列赫特、格林兄弟(就是著名的《格林童话》的作者雅各布·格林和威廉·格林)、文学研究家盖尔维努斯、东方学家埃瓦利德、物理学家维勃公开抗议,并在1837年11月18日,通过大学的“国王监督委员会”提交了抗议信。
信中,七位教授提出:“法律应当是法律,国王废除1833年宪法,犯有破坏宪法罪。不能允许根本法在强压下取消……而且,国王的义务是公开宣布,今后将始终不渝地遵守对国家宪法的誓言。
”他们还宣称,不仅取得的科学成就,而且教授本人在学生眼里也应当是无可指责的,学生必须始终信任他们;如果教授们都轻易背叛自己的誓言,又怎能教育好青年学生呢?12月11日,国王下达命令,解除上述七人的教授之职,又在次日下令将七人中的达利曼、雅各布·格林、盖尔维努斯驱逐出境。
达利曼代表“七君子”对学生做了告别演讲,他说“我刚刚接到国王陛下解除我职务的通知,因此我必须停止授课。如果诸位对我真正怀有热爱之情——你们曾经常令人感动地证明了这种热爱之情——那么我请你们安静地散开并遵守法制……。”
1837年12月17日,雅各布·格林和达利曼坐着马车离开汉诺威,几百名学生冒着严寒在贝拉河桥上为他们送行。
虽然护法运动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但后世却记住了这七个人的英勇事迹。如今,哥廷根大学中心校区便以他们的事迹命名,广场上还安放了著名德语作家君特·格拉斯设计的纪念这七位先驱的G7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