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是不是成语 总感觉“法不责众”这个成语很危险
就是说很多人都犯了同样的错误时,法律就不会惩罚他们,失去了效用。我觉得很多人都有这种想法,觉得大家一起做,就不会受到惩罚,人数一多好像就有了免罪金牌一样,就算明知道不对,但还是敢去做。
法,法律法规,其实是用来约束善良的人,大家按照约定来,不越雷池,而真正的恶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从不关心这是不是违法,就按照心里想的来,随心所欲的来。 众,这个众是多少呢?多少人算众?10个人?100个人?1000个人?当凑够这么多人的时候,如果就可以无视法律、无视法规,那真的太恐怖了。
当人很多的时候,本来大家都在遵守秩序,守规范,一旦出现一个不文明现象或一个人违反了规定,而又没有人来阻止的时候,后面一定会接二连三的出现后面的跟随者,这就有些法不责众的心理。
记得在哪部电视剧里,说当朝的官都在贪污,而只有这个官不贪,这个官还要改革,怎么改呢?把所有人都开了?
当然,觉得这个成语危险,可能还是对法律的不信任,如果不管多少人犯法都会按照规则去处罚,就不会有人做同样的事情,但是一旦这个“众”达到某个量级,我觉得也没法真的一视同仁的按规则处理。
不希望这个成语变得危险,说一部电影吧,《盲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