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问责方案 省纪委通报8起环保问责典型案例

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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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汉川市马口工业园马口水质净化厂久试未验,批建不符,采取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工业废水,外排水长期超标;马口工业园区11家小印染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其余16家印染企业均未通过验收,园区印染企业均未建设预处理设施;马口工业园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园区及马口镇约10万人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直接排入东风渠;园区环境问题久拖不决,在省环委会向地方政府交办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仍然重视不够,整改进度缓慢,违法问题突出.环保问责方案 省纪委通报8起环保问责典型案例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汉川市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

汉川市马口工业园马口水质净化厂久试未验,批建不符,采取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工业废水,外排水长期超标;马口工业园区11家小印染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其余16家印染企业均未通过验收,园区印染企业均未建设预处理设施;马口工业园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园区及马口镇约10万人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直接排入东风渠;园区环境问题久拖不决,在省环委会向地方政府交办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仍然重视不够,整改进度缓慢,违法问题突出。

环保问责方案 省纪委通报8起环保问责典型案例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汉川市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市委书记刘有年、市长翁晔被工作约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李铁新被诫勉谈话;因环保执法监管不力,汉川市环保局被通报批评,局党组书记、局长何东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马俊纯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因整改工作进展缓慢,马口镇党委书记杜虎被工作约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余江红被免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余红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环保问责方案 省纪委通报8起环保问责典型案例

浠水化工污染 群众投诉不断

书记县长被约谈共8人被问责

2011年2月以来,群众多次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反映浠水福瑞德化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安全隐患及周边居民卫生防护距离不足等环境问题。浠水县政府虽然采取了一些治标的措施,但没有拿出治本方案,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环保问责方案 省纪委通报8起环保问责典型案例

同时浠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福瑞德化工公司周边违法建筑执法监管不力,2011年至2016年,福瑞德化工公司周边控制距离内违法建房11户。各级环保部门多次到现场督办,今年4月省环委会实施“双交办”,环境问题仍然没有在限定时间内有效解决。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浠水县委、县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县委书记吴烨、县政府县长黄文虎被工作约谈,时任分管搬迁工作副县长胡晓燕作出书面检查;因对搬迁工作落实不力,时任浠水县经济与信息化局局长任曙光被诫勉谈话;因对违法建房监管失职,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城区执法工作的工会主席汪精明、县国土资源局城北分局副局长张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郑英、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饶龙号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荆门一污水处理厂挂牌督办3年未摘牌

市住建委被通报批评 7人被问责

荆门市杨树港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大量雨水等清净水进入管网,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过低,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超标污水排放到竹皮河,致使竹皮河水质长期劣V类。2013年被省级挂牌督办,至今因整改不到位未摘牌。

因对杨树港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企业排水许可管理监管不力,荆门市住建委被通报批评,市住建委主任杨剑被工作约谈,市住建委副主任李军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市住建委公用事业科科长周诗勇、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林晓旭、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全士勇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因对杨树港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监管不力,荆门市城投公司董事长杜佐鹏被工作约谈,市城投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杨晨被诫勉谈话。

松滋市一污水处理厂闲置2年

监管责任人被行政警告 4人被问责

松滋市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后,由于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主体未及时确定,在线监控设备采购招标工作未及时完成,园区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不完善等原因,在长达近2年的时间里,污水处理厂一直闲置,没有正常运营。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时任松滋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王振彬被工作约谈,松滋市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副主任陈双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因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松滋市住建局副局长兼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沈继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经济开发区住建分局副局长邓远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随县石材工业园污染问题突出

副县长被行政记过共9人被问责

随县石材产业园超界超量开采,未及时对已开采裸露作业面覆土和绿化,生态破坏严重;扬尘严重,园区内部分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通过环保验收,万和镇拦污坝至今未建设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群众投诉不断。省委巡视反馈和省环委会交办后,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重视不够,该问题未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随县副县长王成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因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不力,导致近年来超界开采等违法问题屡有发生,随县国土资源局现任局长汪祖国、原局长祝军被诫勉谈话,副局长蒋小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吴山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张刚受到记过处分,万和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冯洪明受到警告处分;随县环保部门在督促园区及企业办理环评手续和落实环保验收工作上不及时、不到位,随县环保局局长龚华新被工作约谈;万和镇政府、吴山镇政府在督促企业开展扬尘治理方面不到位,万和镇在组织督促企业实施拦污坝建设方面不及时,万和镇政府和吴山镇政府分别作出书面检查,万和镇镇长申锐、吴山镇镇长王新分别被通报批评。

五峰亚泰化工落后产能未淘汰

环境监察大队长记大过 共6人被问责

五峰县亚泰公司未按环评要求落实“三废”防治措施,虽多次督办,仍未得到彻底解决;企业在环保手续不完善、未办理工商登记执照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部分高污染落后产能在规定时间内未完全取缔;防护距离内居民未落实搬迁,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五峰县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分管副县长覃业成被工作约谈;因对亚泰公司环保问题处置不力,五峰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局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黄大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因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监督检查不认真,日常巡查工作履职不到位,县工商局副局长、时任渔洋关工商所所长杨晓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时任渔洋关镇工商所干部高照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因未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履行职责不力,县经信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张万喜被诫勉谈话。

巨宁森工私设暗管偷排污染环境

环保局长被撤职共6人被问责

咸宁市咸安区,湖北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污染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周边百姓的生活、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群众多年来反复投诉;今年1月,因巨宁森工有限公司偷排污水导致鱼类死亡引发群体上访;咸安区环保局以罚代管,对该公司私设暗管偷排问题一直未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直到8月26日省环保厅督办后,8月31日,咸宁市公安局指定温泉公安分局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站长梅长岚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行政拘留15天。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咸安区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区委常委施继武被诫勉谈话;因对区内企业监管不到位,区政府党组成员、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杜新国被诫勉谈话;因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不力,处罚不到位,执法不严,咸安区环保局被通报批评,局党组书记、局长祝敏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因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不力,区水产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葛文斌,区水产局党总支成员、渔政站站长施烈峰,渔政站党支部书记熊祥华分别被诫勉谈话。

饮用水源地环保问题整改缓慢

区长、局长被约谈

黄石市沈家营饮用水源地凉亭山取水口下游一级保护区内,有沈家营港埠码头及多个非法码头(泊位)、驾校等,多次被省环委会要求实施搬迁,确保饮用水安全。今年8月被省委督办通报后,黄石市政府积极行动,加快整改进度,目前已基本完成码头设施拆除工作。但由于前期码头关闭搬迁工作进展缓慢,久拖不决,对沈家营一级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造成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

因前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黄石港区区长陈汉华被工作约谈;因前期监管处置不及时,黄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黄荆国被工作约谈。(杨宏斌 彭良斌 江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