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问责总结材料 河北省就环保问责487人 通报6起典型案例
资料图:11月3日,河北石家庄一公园,戴口罩坚持锻炼的民众。中新社记者 翟羽佳 摄
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河北近期通报6起环境保护方面问责典型案例,对487名责任人严肃问责,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33人。
河北省委、省政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专门成立调查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487名责任人严肃问责,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3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431人、企业主要负责人7人、企业其他管理人员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4人、诫勉谈话117人、免职或调离1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其中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 省工信厅运行监测协调局、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监督检查不到位、把关不严,致使应淘汰烧结机被违规认定并予以保留。对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党委书记(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原副处长)马永贤、省工信厅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局长高林海、武安市环保局副局长张计兴等7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另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深州市委书记孙云霞任深州市政府市长期间,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超越权限审批应由国家发改委核准的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乙二醇项目。对孙云霞等6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3.唐山市4个铁合金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产能替代,腾达公司用虚假的产能置换函骗取环评批复,曹妃甸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孟祥佐、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员郑巍涉嫌伪造镍铁合金项目产能置换函,古冶区发改局对鼎祥公司上报的产能转让协议未组织核实把关,乐亭县政府督查室对乾亿公司提交的镍铁合金项目产能替代方案未经核实上报,唐山市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对相关项目未经核实上报,造成相关项目产能置换不实问题。
对唐山市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处长卞明江,古冶区发改局局长郝德民,乐亭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政府办副主任兼支重办主任张安等6人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孟祥佐、郑巍、腾达公司涉嫌公文造假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国电保定西北郊热电厂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替代方案和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煤炭等量替代方案申报过程中,省发改委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和保定市、满城区发改部门未认真比对核实,造成两个项目等量替代方案中部分锅炉出现重复替代问题。
对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法制监督室主任田丽君,保定市满城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冯亮等7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保定市发改委原主任张丽娟另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钢分公司实施高炉易地改造工程,未经审批,开工建设1座1580m3高炉项目。对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钢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兰玉等5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6.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钢分公司未按环保部批复要求淘汰900m3高炉和90m2烧结机。对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钢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郭景瑞等5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