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杨副县长 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印发县长、副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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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调整,现将<顺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重新印发给你们.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县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要按照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顺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关于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调整,现将《顺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重新印发给你们。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县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要按照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顺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行政正职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应负其分管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为此,特制定顺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丁贵生县长是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陈良发常务副县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新城开发、土地收储中心、人民防空、城管大队等部门单位及所属机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张仁杭副县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含发展研究中心、法制办、支前办、县志办、外侨办)、对台、工会、团委、妇联、侨联等部门单位及所属机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江训强副县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县工业园区及所属机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张炳恒副县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发改、重点建设、财政、监察、审计、税务、效能、行政服务中心、统计、公路、铁路、国投等部门单位及所属机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徐晓东副县长协助丁贵生县长具体抓好全县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分工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工业生产(含国企改制、经贸系统集体企业各留守处)、安全生产监督、公安、司法、林业(含森林公安、国有林场、林技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含渣土车管理)、信访、消防、烟花爆竹、石油、电力、邮政、通讯、金融保险、人武部等部门单位及所属机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陈光兴副县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农业、水利(含防汛、移民开发)、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烟草、气象、水文、粮食、环境保护、民政(含老龄委、双拥办、老区办)、残联等部门单位及所属机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王杨副县长负责协助林瑞英副县长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卫生、人口计生、文物等部门单位及所属机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林瑞英副县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卫生、人口计生、文物、档案、地震办、旅游、外经外贸(招商)、商贸流通、食品药品监督、物价、广电、民族宗教、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供销、盐业、老干、驻外机构等部门单位及所属机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