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关于王进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攸政人〔2011〕7号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进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王进喜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伟建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主任职务; 贺晓勇、陈晓晖兼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荣艳平、胡志安任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亚飞任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文智深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高配副科、试用期一年); 曾叶新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贺明任县城乡环境同治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罗京干任县城乡环境同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旷进南任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攸县分校校长; 刘新春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廖国良任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爱民任县粮食局局长; 易前进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苏红艳任县监察局派出第一监察分局局长(高配正科、试用期一年); 肖建勇任县监察局派出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高配副科); 陈德贵任县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副局长(高配副科); 卿媛霞任县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副局长(高配副科、试用期一年); 吴彩霞任县监察局派出第三监察分局副局长(高配副科、试用期一年); 李方成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欧亦武任县老龄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顺昌兼任县腾龙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黄敏任县腾龙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 刘德清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谭剑英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刘峰、蔡爱国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谢利娟任县公务员管理局局长(高配副科、试用期一年); 谭国荣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局总农艺师职务; 王剑任县农业局总农艺师,免去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玉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易文成任县黄丰桥国有林场副场长; 易桂凡任县移民开发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阳伟成、刘丹任县移民开发管理局副局长; 阳伟平任县水土保持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水根任酒埠江灌区攸县中心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爱荣、王云华、朱蔡立、王自成任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 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陈阳春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城 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经营有限公司)主任(总经理)职务; 余振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颜朝晖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罗飞斌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口和 计划生育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罗琪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谭院喜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 责任审计科科长职务; 李跃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王晶霜任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龙晓辉任县烟花爆竹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主任(高配正科); 王鸣春任县烟花爆竹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高配副科、试用期一年); 刘建军兼任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 尹润阳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档案史志局副局长职务; 邓其华任县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志力任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刘立新任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邱刚勇、刘剑鸣、颜雪华、杜军民、刘良平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易志忠任县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 符劲松任县煤炭局局长; 曾建荣任县档案史志局副局长; 龙良元任县畜牧水产局局长; 刘国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经营有限公司)主任(总经理); 文日明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经营有限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 刘义芳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总工程师(经营有限公司)(试用期一年); 刘湘波任联星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龙江伟、尹立新任联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斯任联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良俊兼任江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新球、刘世平、刘光大、涂建波兼任江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