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世仁与杨白劳真相 黄世仁和杨白劳到底谁的过错更大更可恶一些?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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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案例回顾:债务人杨白劳;债权人黄世仁.黄世仁在某年初春出借给杨白劳大洋22.5元(折合人民币约3800元),双方约定该笔借款年底到期,利三分,借款到期后本息一次还清.而该笔借款最终发生逾期,且转为死账的可能性极大.黄世仁多次上门催收未果,便强迫杨白劳用自己的女儿喜儿作为质押物追加担保,杨白劳无力偿还借款,压力过大而自杀.最终黄世仁没有实现债权,反因为触犯法律而被处以极刑.黄世仁与杨白劳真相 黄世仁和杨白劳到底谁的过错更大更可恶一些?<白毛女>作为红色经典,多年来已被改编为多种艺术形式搬上各类舞

案例回顾:债务人杨白劳;债权人黄世仁。黄世仁在某年初春出借给杨白劳大洋22.5元(折合人民币约3800元),双方约定该笔借款年底到期,利三分,借款到期后本息一次还清。而该笔借款最终发生逾期,且转为死账的可能性极大。黄世仁多次上门催收未果,便强迫杨白劳用自己的女儿喜儿作为质押物追加担保,杨白劳无力偿还借款,压力过大而自杀。最终黄世仁没有实现债权,反因为触犯法律而被处以极刑。

黄世仁与杨白劳真相 黄世仁和杨白劳到底谁的过错更大更可恶一些?

《白毛女》作为红色经典,多年来已被改编为多种艺术形式搬上各类舞台广为流传,是大众耳熟能详的故事之一。通过分析不难发现,故事主人公黄世仁、杨白劳与喜儿之间的恩怨纠葛,其原因不过是一笔最为常见不过的民间债务纠纷。但如此普通的债务纠纷为何会竟引发一场血案,笔者认为有必要进行深入剖析。

黄世仁与杨白劳真相 黄世仁和杨白劳到底谁的过错更大更可恶一些?

目前中国大陆地区民间资本总量不断上升,活跃度日益增强,其中不少资金都通过各种渠道涌向民间借贷。资金安全是民间金融借贷双方关注的首要问题,将黄世仁与杨白劳这一失败的借贷样本做出解读,对当前空前繁荣的民间借贷市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黄世仁与杨白劳真相 黄世仁和杨白劳到底谁的过错更大更可恶一些?

一、黄世仁在某年初春出借给杨白劳大洋22.5元,借款最终逾期。

从剧情中可得知,杨白劳向黄世仁借款,无任何担保形式,是一笔典型的个人对个人(P2P)无抵押无担保的民间信用借款。目前市场上专业从事民间信用借款的机构不再少数,但风控手段与模型并不一致,授信额度也相差较大。

以杨白劳为例,这类借款客户资金用途不明确;缺少有力的银行现金流水,还款来源不明确,还款能力差。按照“5W风控评估模型”来分析,这是典型的D级借款客户。这类客户连银行信用卡都办不下来,更不可能从民间借到钱。

民间借贷行业自古以来有一句俗话,叫“救急不救穷”。该笔借款恰恰违反了这一最基本的风控原则。现在即便是符合条件的客户到银行办理信用借款,银行也会视情况收取10%—20%不等的保证金,而该笔借款连保证金都没有,贷前风控缺失到这种地步,借款最终变成死账也就不难理解了。

二、双方约定该笔借款年底到期,利三分

首先把这句话通俗的解释一下,就是说该笔借款年化综合收益30%,月息相当于2.5%。我国大陆地区当前民间借贷市场中,汽车质押贷款月息也在2.5%—3%之间,纯粹的个人信用贷款,如果想做到月息3%以下,除非是公务员或银行流水非常稳定且个人征信没有瑕疵的借款客户。

但这类客户一般不会通过民间渠道借款,这一群体自己的信用卡额度也比较高,完全能满足个人消费需要。而像杨白劳这类高风险借款客户,即便是能从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民间金融机构借到钱,月息也不会低于5%,并且借款期限一般最长三个月,绝不会拖到一年之久。黄世仁妄图用30%的收益来覆盖100%的风险,这显然不符合金融市场规律。

三、借款到期后本息一次还清

笔者注意到,现在的借贷产品中,采用“本息到期一次还清”这种还款法的,大多是担保形式过硬,逾期风险较小的借款业务。本息到期一次还清对于借款人来讲,到期后还款压力巨大,除非是优质的借款客户,否则极有可能出现逾期。

即便是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这种提供不动产抵押的业务,也采用的是风险较小的“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需每月按比例偿还一定的本金与利息。这样做的好处是化整为零,借款人还款压力小,银行每月都能收回一定的本息,使风险不断减小,直到本息全部收回风险降低至零。

而且在还款过程中,银行可以随时了解借款人还款能力是否出现变化,如果一旦出现问题,可以以最快的速度启动保全手续,让借款人在尚存一定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提前还款。而黄世仁在面对杨白劳这类高风险型借款人时,借出信用贷款却不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而是贷后不管不问,直到到期后出现逾期才上门催收,最终债权无法实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强迫杨白劳用自己的女儿喜儿作为质押物追加担保

喜儿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不是杨白劳的个人资产。因此杨白劳没有权力以喜儿作为质押物追加担保。即使黄世仁强迫杨白劳签字画押,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杨白劳死后,喜儿没有及时宣布放弃继承遗产与债务,因此可以认定,喜儿作为第一继承人,不但自然继承了杨白劳的遗产(包括但不限于杨白劳老宅、为喜儿与大春成婚而建的新宅以及杨白劳租种黄家的农耕用地使用权),而且自然继承了杨白劳的所有债务。在这种情况下,黄世仁可以将喜儿作为新的债务人继续合法追偿,但强行将喜儿带回家,已涉嫌非法拘禁,这已经属于刑事犯罪。

五、黄世仁应如何做好风险控制?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笔借款贷前风控缺失,贷中监管不力,贷后催收违法,是民间借贷典型的反面教材。作为债权人的黄世仁,应如何控制风险?资金借出后,又该如何将损失降至最低?笔者给出以下建议:

1.加强贷前审核,采用风险回避法。

贷前应严格审核借款人个人征信以及银行流水,对借款人资金用途、还款来源以及还款能力做全面了解。尽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房产或车辆作为担保物,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一个或多个担保人。我们注意到,杨白劳在年底借款到期时虽然无法还清本金,但至少还了30%利息(大洋7.

5元),如果贷前让杨白劳提供4-5位担保人,效仿现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施行的“五户联保”形式,一旦贷款出现逾期,黄世仁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向其他担保人一起追偿,极有可能保证本金不损失。如果借款人所有条件都不符合,那黄世仁就应当果断的回避风险,绝不授信放款。

2.及时保全对方财产,采用损失控制法。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例中,经常遇到借款逾期后,债权人诉讼查封程序启动缓慢,最终查封时才发现借款人还有其它隐形民间债务,财产早已被法院拍卖(或早已被法院查封数次)的情况。因此在该笔借款刚刚发生逾期时,黄世仁应当立即启动诉讼程序,要求当地法院查封杨白劳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杨白劳老宅、为喜儿与大春成婚而建的新宅),并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拍卖或房产强制转移登记将损失降至最低,或将杨白劳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债权转让,采用风险转移法。

黄世仁在发现杨白劳还款能力较差的时候,还可以采用风险转移法,将手中的债权转让给风险偏好较高、风险承受能力较强,贷后催收经验丰富的个人或机构,从而实现收回本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