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环保安全 临沂环保“十三五”规划出炉 明确三大目标

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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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日前,临沂市政府印发<临沂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明确了2020年我市大气.水环境等各方面将要达到的目标.根据<规划>目标,到2020年,我市初步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主的工业污染管理体系,环境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作用显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环境基础.临沂环保安全 临沂环保"

日前,临沂市政府印发《临沂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明确了2020年我市大气、水环境等各方面将要达到的目标。

根据《规划》目标,到2020年,我市初步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主的工业污染管理体系,环境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作用显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环境基础。

临沂环保安全 临沂环保“十三五”规划出炉 明确三大目标

进一步强化环境目标责任制,将污染减排、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置等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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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环保“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干部考核任用体系。定期发布重点流域、城市环境质量考核结果,实施规划中期和终期考核评估。

临沂环保安全 临沂环保“十三五”规划出炉 明确三大目标

三大目标:

改善环境质量方面:消灭地表水劣Ⅴ类水质,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中心城区河道蓝藻暴发得到明显缓解,流域TN、TP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年均改善率不低于6.4%、4.9%,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于等于62%,重污染天数持续下降。

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方面: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12.2%,氨氮排放量削减13.4%,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9.9%,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2%,颗粒物排放量削减3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削减20%。

防范环境风险方面: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形成比较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辐射和危废监管体系及突发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得到加强。

《规划》亮点抢先看

改善气质方面:

到2020年底,将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382万吨以内,确保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下降到60%左右。

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19个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自备锅炉。2018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建陶企业清洁燃烧改造。

强化冬季燃煤污染控制,压减耗煤项目生产规模,支持电厂实施冬季用煤调控,组织水泥企业在冬季采暖期间实施错峰生产。

减少冬季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遇有大风、重污染天气,加大道路冲洗、洒水、清扫频次;倡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及时采取限制措施。重点企业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大机动车检查、抽查力度,禁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建设自动识别抓拍系统,加大对黄标车、过境重型载货汽车进入禁行、限行区域行驶的执法力度;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市民绿色出行,降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使用强度。

水治理方面:

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17条河流的19个黑臭水体治理工程,2018年底前公布城市黑臭水体名单、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制定限期治理方案;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的治理情况,到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到2020年,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逐步实现封闭式管理,搬迁云蒙湖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200户。

启动临沂城市饮用水第二水源地建设,对于单一水源供水的区县,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的建设。

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加快推进小火电机组的关停工作,优先淘汰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等标准的30万千瓦以下机组,特别是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重点推进钢铁、水泥、建陶、焦化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助推临沂市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整合水泥粉磨企业,逐步淘汰产能60万吨/年以下粉磨站;淘汰中心城区年产150万平方米以下普通地板砖和内墙砖生产线。

强化源头管控方面:

制定并实施“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计划,主城区内钢铁、焦化、化工、铸造、电解铝、水泥等重污染项目逐年压减。

新建项目必须采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措施,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收集率应大于90%;新建机动车和机械喷涂项目,水性涂料使用比例不低于80%;新建包装印刷项目应使用具有环保标志的油墨。

城乡绿化方面:

以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为重点,紧抓城乡绿化,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2.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3%,绿地率达到40%;以蒙阴县、沂水县、费县、平邑县为重点,开展山地造林绿化,每年绿化荒山6万亩,到2020年确保宜林荒山基本绿化;以莒南等县为重点,实施退耕还林还果,每年退耕还林5万亩;开展路边、河边、水库边、村镇边绿化工程,到2020年大中型水库周边宜林地绿化率、沿路沿线宜林地绿化率均达到95%。

优化区域工业布局方面:

划定全市大气污染防控功能区,将中心城区和位于中心城区上风向的沂南县东南部、莒南县西北部及兰陵县东部等区域,和工业集中区的郯城、兰陵、费县等相关区域,以及各县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为大气重点控制区,其余全部划定为大气防控一般控制区。

冶金企业向临港冶金产业园、兰陵矿业冶金产业园集中;化工企业集中布局于临港化工产业园和郯城、临沭、沂水三个化工园区,其他地区不再建设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新建或技改项目。

到2020年,中心城区内重污染企业全部依法关停或搬迁,主城五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降低50%。

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方面:

“十三五”期间,全市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完成新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重点打造临港不锈钢产业基地、绿色化工产业园、临沭肥料和精细化工产业园、兰陵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等一批循环经济产业园,支持罗庄区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率超过60%,逐步达到中心城区环境容量需求。到2020年,全市50%以上的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