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松李菲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西部法制报总第3088期

2017-08-07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陕西省洋县谢村镇老庄村八组孙勇文:本院受理原告刘会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长安民初字第058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王江妮:本院受理原告陈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陕0425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史德法庭

陕西省洋县谢村镇老庄村八组孙勇文:本院受理原告刘会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长安民初字第058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王江妮:本院受理原告陈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陕0425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史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至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礼泉县人民法院

王亚能:本院受理原告段恒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陕0425民初9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史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至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礼泉县人民法院

乔军红:本院受理原告王娟与被告乔军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6)陕0429民初7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

(2016)陕0426民初97号 潘延伟:本院受理原告咸阳金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陕0426民初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永寿县人民法院

(2016)陕0404民初1449号 王欣:本院受理的原告苟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陕0404民初1449号民事判决书一份。本院判决:一、原告苟闯与被告王欣离婚;二、婚生女苟航哲、婚生子苟航天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苟闯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苟闯自愿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畅朝、甘肃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雪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陕0423民初16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畅朝、甘肃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清偿原告杨雪峰借款本金人民币1800000元及利息(从2014年10月1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杨雪峰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

(2016)陕0102民初5868号 王乐、刘璐:本院受理原告陕西更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与王海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6)陕0102民初490号 西安好房之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雪苹诉你与赵玲房屋买卖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陕0102民初4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陕西万鑫家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陕西嘉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陕0102民初17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四川省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西安旭阳物资有限公司诉你、陕西宜人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陕西宜人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申请,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16)陕0102民初5151号民事裁定书、民事上诉状副本。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云南盈海重工机械销售有限公司、王东国:本院受理原告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西安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陕西宏景广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2016陕0102民初551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西安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陕西宏景广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2016陕0102民初55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侯永生、耿志红、清徐县路顺达运输有限公司、郭鹏飞、姜瑞霞:本院受理原告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陕0102民初93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柴铁锁、武晓绒、韩致忠、武腊绒、郭鹏飞、侯马经济开发区互通运输有限公司、姜瑞霞:本院受理原告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陕0102民初93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郭衡、王文红、张东、崔红飞、郭鹏飞、姜瑞霞、侯马经济开发区互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陕0102民初93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陆伟兵、西安天泰投资有限公司、李越、刘盈、王玉萍、张菊清:本院受理的原告西安国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陕0102民初7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西安纳优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天泰投资有限公司、李越、陆伟兵、刘盈、王玉萍、张菊清:本院受理的原告西安国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陕0102民初7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胡小晋、陈琼、清徐县路顺达运输有限公司、郭鹏飞、姜瑞霞:本院受理原告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陕0102民初93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陕西浩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官昌新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陕0102民初38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高辉:本院受理阴季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陕0116民初32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细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任冬冬:本院受理袁嘉河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陕0116民初1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郭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王安、张纪昌、王成良:本院受理原告杨登富诉你三人及被告王全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三人公告送达本院(2016)陕0102民初2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6)陕0402民初887号 闫鲁秦:本院受理原告韩飞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陕0402民初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16)陕0402民初1929号 赵宁:本院受理原告王婵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陕0402民初19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王志民:本院受理的原告雷怀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陕0425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你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原告雷怀民借款95200元,并从2015年2月10日起按约定的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2016年6月14日止及清偿原告雷怀民借款200000元,并从2015年4月10日起按约定的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2016年6月14日止(你已清偿的3万元利息在计付利息时予以扣减)。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