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宝峰撤销院士头衔 李宁院士头衔恐难保 工程院: 触犯法律应撤销称号
近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科技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对于审计署发现的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目前已依法依纪查处了8人。其中陈英旭、宋茂强2人被依法判刑;李宁、李澎涛、王新月、王甫(李澎涛的博士生)4人被依法批捕;邹华暂不起诉;潘绥铭被行政处分。
在已被批捕的名单中,曾被称为中国最年轻院士的李宁颇引人关注。李宁是国内动物转基因克隆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曾培养出中国第一头体细胞克隆猪。此番“失守”,与其承担的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课题有关。
针对这一事件,中国工程院回应称,中国工程院将视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性质和生效的判决,依据《中国工程院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而根据今年6月最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章程》,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者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应劝其放弃院士的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在8人中,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宋茂强已被判刑。前者曾承担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组织实施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有关课题;后者与他人共同承担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实施的“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有关课题。
被查处的还有一对“学术伉俪”,即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李澎涛、王新月。该二人承担的是由卫生部牵头组织实施的“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有关课题。目前,两人均被批捕。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其博文中指出,我国科研项目的立项、科研经费的管理、科研成果的评价,一路走来,都由行政部门主导。这带来的问题是,对于科研,普遍存在“重立项轻研究”的问题,甚至在教育界和科技界流传着“说过了,就是做过了,做过了,就是做好了”的说法。
原因在于,很多高校和科研机构,把获得项目、课题本身,就作为单位的重要业绩和学者的重要成果,也就是说,只要获得课题,还没有开展研究,研究者就已经名利双收。要根治这些问题,行政部门的监管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必须改革我国科研管理体系。
李宁,男,1962年出生于江西南昌,1982年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原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现为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科技部“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和科技部“863”计划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组长、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欧盟第5框架计划PigBioDiv2计划的负责人。
2005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8年“北京市优秀中共党员”作为国家“863”计划现代农业技术领域专家组组长、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团结带领创新团队,多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发表SCI论文200余篇,获发明专利15项,培育了世界上最大的克隆牛和转基因奶牛群体。
李宁在2014年7月初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因其涉嫌将承担的一个转基因项目的经费转移至自己控股的公司,涉及资金达千万元。2014年10月10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证实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已被依法批捕。2015年1月17日,中国工程院主席团经过审查,停止了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的院士资格。
涉案被查
2014年8月经过多方证实,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李宁在7月初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因其涉嫌将承担的个转基因项目的经费转移至自己控股的公司,涉及资金达千万元。李宁被带走的消息最初从科技部内部的一个项目结题会上传出。据中国农业大学生物质工程中心一位教授透露,李宁是7月左右被带走的。
依法逮捕
2014年10月10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证实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已被依法批捕。科技部通报称,2012年4月,审计署审计发现5所大学的7名教授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就有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的身影。
李宁等人承担了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立即停止了李宁等人承担的所有项目经费,并责成其法人单位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同时,积极协助中央纪委、教育部、审计署和司法机关等进行认真查处。
被查核实
中国农业大学外宣部门陈姓负责人表示,李宁正在接受司法调查,而学校方面也正在配合科技部等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审查工作,最新进展会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中国工程院新闻发言人董庆九表示,已注意到李宁院士被依法逮捕的相关报道,中国工程院将视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性质和生效的判决,依据《中国工程院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如果按照这一规定进行处理,李宁或将成为我国首个被撤销称号的中国工程院院士。2014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表示,现初步查明,李宁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发票和事项套取科研经费转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后涉嫌贪污公款2000余万元。
资格停止
中国工程院2015年1月16日在官网公布了2014年12月9日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守则》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首次对工程院院士劝退或撤销的程序作出规定,并明确,院士如果涉及触犯法律,自被批捕之日起即停止其院士资格,自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生效之日起撤销其院士称号。按照这一规定,涉嫌贪污2000万元、于2014年6月被批捕的中国农业大学的李宁已被停止院士资格。
前因后果
头顶“中国最年轻的工程院院士”“中国动物克隆体系创始人”等光环,担任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经费约200亿元的重大科研专项副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却因侵吞科研经费被批捕。在新中国的科学史上,52岁的李宁很可能成为首个被取消院士称号的“两院”院士。这个曾公认前途无量的科学家为何卷入腐败?
创造多项“第一”,百亿级课题兼任“运动员”和“裁判员”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院内的中国农业大学生命科学研究中心,是李宁长期工作的实验室所在地。10月14日,记者在李宁的办公室前看到,办公室两道大门紧闭,窗内一片昏暗,门前的名牌写有两行黑字: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李宁院士办公室。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官网发布的简历,出生于1962年的李宁1982年大学毕业后,在2007年当选为院士,堪称“罕见速度”。他所负责的科研课题同样重大:其中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2008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立项,投资约200亿元。而李宁长期担任这一业内公认“航母级”科研项目的副总工程师。
李宁团队曾创造了多项世界和全国“第一”:如世界最大的克隆牛、中国第一头克隆猪等。“不可否认,他对科研进步的贡献卓著,成就斐然。”一位中国农大知情的同事说。
仅中国农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国际论文、省部级奖项等“学术产出”中,李宁占据其所在院系全部奖项的一半多。与之相应的是,其获得经费的“吸金”能力在业内也“屈指可数”。
同一时期,李宁所在的生物学院获得科研项目达374个,获得国家及各类经费达6.8亿余元。
“李宁最受争议的,就是他既是专项主要负责人、把关者,也是数十个子项目的负责人或顾问。”一位知情专家表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科研项目从立项、经费管理到项目评价,整个环节由行政部门主导,“重立项、轻研究”倾向普遍存在,身兼“运动员”“裁判员”是一批课题的普遍做法,以强化个人拿项目、抢经费的能力。
参股或控股开办多家企业,“壳公司”捞钱致“出事”
长期担任重大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李宁,还参股或控股开办了多家企业。正是通过“壳公司”参与课题、捞取公款,直接导致其“出事”。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李宁名下企业分布在北京、无锡等地。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以李宁为法人的公司。
按济普霖公司发布的招聘地址查询,发现其址就在中国农大附近一处居民楼中。周边居民说,“根本不知道有这家公司存在。”而公司登记、公布的两部电话一部为空号,另一部无人接听。
就是这家“只见其名难觅其踪”的企业,却屡屡参与李宁承接的国家课题,进而获得国家经费。检索论文库发现,李宁共刊发核心以上期刊论文500余篇。以“中国养殖可持续发展”等课题名义刊发的论文中,济普霖公司名列参与者。不完全统计,济普霖公司参与的类似课题项目有近20项。
根据巡视整改通报,李宁等人承担的、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正是套取经费事发的导火索。尽管被侵吞的具体金额尚未公布,但记者在一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课题申报指南》中看到,该科研专项旗下单个子项目的规模为200万元至300万元。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济普霖公司,掌握的经费估计至少上千万元。
知情人士介绍,与多数专家与学生团队一同承接课题、使用经费不同,李宁采取的“专业化公司、专业化运作”近些来十分“流行”。“名义上是有利于课题的专业性、延续性,实际上,便于开票报账也是重要目的。”
一位省级涉科研部门的经费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坦言,上述做法不是孤例。“这几年企业参与省里科研项目的不少,但效果待观察。像上市公司那么大的账目流水,很容易以各种科研名目报销掉几百上千万的经费,甚至查出有企业将经费挪用在房地产上,简直把基层科研经费当个‘筐’,是啥都敢往里装。”
个案折射制度性漏洞
针对李宁涉案,记者多次联系中国农业大学校办负责人,办公电话均无人应答。而中国农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连用三个“不知道”来回答:不知道院士归谁管,不知道领导在哪里,不知道李宁个人任何情况,“我们只提供研究场地,李宁级别太高,我们管不了”。
李宁涉案令很多师生和专家惋惜。中国农业大学一位硕士生称,李宁身为院士,还长期坚持为普通学生授课,实属少有。还有多位业内专家表示,生于江西的李宁,求学时是典型“学术痴”,其作出的重要科研贡献不能因其贪腐行为而被全盘否定。
不少师生认为,李宁案不仅仅涉及个人道德,更重要的是暴露出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诸多制度性漏洞:
——将经费结余作为研究人员个人收入,为何成为各方“默许”的明规则?
一位“211”院校青年课题负责人表示,经费如果花不完,按理应上交,但大多时候没有人这么干,而是设法“吞掉”。“有人年年找学生要火车票报销,一个课题三五人,一年的火车票却天南海北几百张。”
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约四成。这意味着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高等院校教职工收入偏低的背景下,经费结余长期是校方默许的额外收入。”上述负责人表示。
——借助企业参与科研以便“报账”为什么不受监管?
与李宁类似,在此次曝光的教授套现经费案件中,已被判刑的陈英旭同样是利用国家重大专项总负责人的便利,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虚假发票、虚假合同套取经费。
业内人士指出,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外协公司”竟没有一条专门的规范,甚至未要求课题负责人开办的关联企业“回避”。
——科研管理行政化、功利化易引发“吸金”乱象。
一位科研人员说,当前,科学界存在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评价科学家的标准不是看其学术水平、业界口碑,而是看其是否能吸引和占有大量资金。由此也造就了一些“科学家富豪”。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当前,一些科研项目的开展目的不是为了创造生产力,而是为了满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行政考核和经费指标。由于缺少公平专业的评估、监督机制,一些科研人员为了获得经费不择手段。“院士涉案是科研界共同的损失和污点。”他说。
据了解,《中国工程院章程》第11条规定:当院士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中国工程院发言人董庆九表示,中国工程院将视司法机关认定事实、性质和生效的判决,依据该院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李宁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