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宝麟李士杰 曹宝麟被告及书坛理念
因曹宝麟为中国书坛资深人士,在书坛内外影响广泛;李士杰为一企业家而热衷书法,虽未得中国书协副主席之位,已然有中国书协理事兼安徽省书协主席之名。曹宝麟所云牵涉到全国书坛最高层人员产生的敏感问题,故开庭之前,已然众议哄然,开庭之际,更引多方评说。我在这里谈几点看法:
曹宝麟微信中明言,他所发布消息为何奇耶徒提供。那么,最应该引起回应的应该是中国书协领导机关。在全国范围的反腐败声浪方兴未艾之中,书坛内外的腐败问题早喧腾众耳,前有湖南省书协按层级售卖名位之丑闻,后有陕西省书协以五六十副主席仍不敷营求之怪事,更有诸多省部级官员以得一省书协主席为求,均说明书坛权力之“含金量”已经为营求目标;书坛利益为权钱交换,已成不争之现象。
但其中具体事实案例,因书坛利益之泛滥,人事之复杂,道义之熹微,则甚难揭露。
曹宝麟作为书坛资深人士,敢于与权钱交易划清界限,先拒绝膺任李士杰修建之“合肥中国书法大厦”顾问之请,继揭露李士杰营求中国书协副主席之谋,实为书坛今日道义良心、人格风骨之难得表现。
中国书协领导无一人不熟悉曹宝麟,在得到这样确凿的信息之后,应该立即进行调查,得出结论,给书坛内外明确交代。但一年来,不闻中国书协有明确意见,以致对腐败问题发难的曹宝麟被告上法庭。书坛腐败,众口暄暄,至今未见有一人被开庭审判(陈绍基、王友杰、胡长清等均为他事落马);中国当今最著名之书法家,最优秀之学者曹宝麟竟然因为揭露腐败行为率先走上被告席,此例一开,今后还有谁敢、谁愿再揭露书坛腐败?书坛腐败岂不是可以大摇大摆而行之?中国书协与其上级领导,你们想到过这个问题吗?书坛诸多平时对腐败问题深恶痛绝,言之滔滔之同道同侪,你们想到过这个问题吗?
言至此,必然有人会说:案件审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曹宝麟如果拿不出确凿证据,就要承担诽谤他人名誉的法律责任。首先要搞清楚:此案的普遍事实基础及具体事实逻辑是什么?普遍的事实基础是书坛腐败盛行,而并未引起社会的治理决心与实际行动。
具体的事实逻辑是第六届中国书协的选举,究竟有没有诸多选举人在提名候选人之外增加了李士杰为候选人?提问者或有续问:被增加为候选人就说明李士杰贿选吗?续答云:请调阅中国书协历届选举投票档案,看看有几人为非提名候选人而能够得到相当投票者?这些惜墨如金的投票人,为什么冒书坛之大不韪,乐于给一个以大款身份而进入书坛者投票?如果这样的事实基础及事实逻辑都不搞清楚或者故意漠视,那么,以事实为基础的原则在此案中即不复存在。
法律准绳又是什么?法律是维护社会正义,维护公民权益的最后营垒。当然不是任何人以社会正义为名,以反腐败为名,就可以对他人任意攻击,但此案被告曹宝麟是一位资深书法家兼学者,素以清高耿介著称,他如果对书坛腐败现象安之若素,不言不语,完全可以荣宠备至,名利双收。正因为反腐败是关系国家兴衰,民族精神兴衰的艰难事业,以法律为准绳就必须保护反腐败的健康力量。
此案开庭前后的诸多议论中,最为魅惑人心的是,某人为中国书法事业捐献了很多,他得膺书坛职务越高,对书法事业越有利。这里,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捐献?外国的例子离我们太远,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著名演员周润发,将数十亿港元财产,全数捐献给慈善机构,他要求了什么职权地位的交换吗?还有一位香港企业家田家炳,将全部财产捐献给国内教育事业之后,自己租赁一套小三室居住,他要求了什么职权地位的交换吗?有人会反诘:某人捐献那么多,只不过得到一个省书协主席位置,算什么呢?这就回到前面阐述过书协职位“含金量”的问题,以捐献为名而得到含金量极大的职位,这还不是利益交换吗?反腐败是反什么?首先不就是反利益交换吗?这些年来,我国的反腐败在军、政两界成就最明显,郭伯雄、徐才厚等落马将军,哪一个不是搞利益交换的能手。
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损毁了中国军队的战斗力,所以,他们的落马国人皆称快。文坛书坛并非世外桃源,而是凝聚人心舆情的上层建筑。
腐败因子如同癌细胞,绝不画地为牢,自生自灭,而是在全社会渗透蔓延。文化领域的腐败,对国民精神的损毁更加深入幽微。书法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瑰宝,爱惜书法艺术,首先要珍惜其高贵高尚高洁的品质。
发展中国书法艺术,根本前途在于培植社会人群中尊重文化,涵养文明,提升趣味,磨砺人格的素质,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世代传承。中国历史上最典型的书法作品,并非都产生于明室高堂之中;最优秀的书法家,并非都成长于优渥环境之内。
书法艺术的发展固然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但现在的书坛中人,应当扪心自问,书法作品的报酬比较其他行业劳动者的报酬,难道还低吗?书坛各种活动耗费的财力,比较其他文化门类,难道还差吗?中国书法艺术经过几十年发展,展览效应与文化内涵之矛盾,社会地位与文化人格之差异,已经表现得越来越突出。
实事求是地讲,书坛的进一步发展,主要因素不是经济投入的问题,而是文化品位及人格涵素质问题。而在人的所有素质中,坚持正义,坚持光明正大,难道不是应该放在基础地位吗?如果承认这样的道理,那么,投入书法事业、参与书法活动、担任书坛职务,就应该坚持这样的理念。
以金钱换取书坛职务之行为,究竟是什么性质,还需要辩论吗?
曹宝麟先生因为坚持他的书法理念和人生追求,竟以被告身份千里迢迢去出庭。不论这个审判是什么结果,我都向曹先生致敬。而且我相信,这个审判如果判决曹先生无过,当然是对书坛反腐败行动的支持,那么,我们要求中国书协进一步追查曹先生提供的事实线索,承担起自己的法定责任,引领中国书坛反腐败的事业;即使因为种种原因,曹先生没有得到支持,也绝不等于中国书坛正义的消亡,而将激发更多人对中国书法文化真义的探求,以及对文化领域反腐败事业的投入。
我们经常唱的一首歌,我要填一句词:中国书坛倒了最危急的时候,就看你发出什么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