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拉克奥巴马妻子 贝拉克·奥巴马的生平:从混血少年到政坛新星

201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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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每周三晚,在结束了一整天关于税收.死刑或其他争议问题的讨论后,贝拉克•奥巴马就会前往参加一个固定的聚会,在这里,国会议员.说客,不论他们是共和党人还是民主党人,都会暂时收起他们的政治观点,每周一次地在一块玩牌.贝拉克奥巴马妻子 贝拉克·奥巴马的生平:从混血少年到政坛新星对奥巴马来说,这样的聚会让他可以通过扑克牌和雪茄来进行社交.这名哈佛毕业的黑人律师也可藉机显示他有能力成为那些政客中的一员.适应这类场合对奥巴马来说并不困难.早在还是男孩.学生和青年时,他就游刃有余地往来于夏威夷和印尼颇富异国情调

每周三晚,在结束了一整天关于税收、死刑或其他争议问题的讨论后,贝拉克•奥巴马就会前往参加一个固定的聚会,在这里,国会议员、说客,不论他们是共和党人还是民主党人,都会暂时收起他们的政治观点,每周一次地在一块玩牌。

贝拉克奥巴马妻子 贝拉克·奥巴马的生平:从混血少年到政坛新星

对奥巴马来说,这样的聚会让他可以通过扑克牌和雪茄来进行社交。这名哈佛毕业的黑人律师也可藉机显示他有能力成为那些政客中的一员。

适应这类场合对奥巴马来说并不困难。早在还是男孩、学生和青年时,他就游刃有余地往来于夏威夷和印尼颇富异国情调的各个角落,出入哈佛各大讲堂,也曾深入芝加哥贫困破旧的街区。一路走来,奥巴马逐渐明确了他的做事风格:弥合分歧、建立联系、形成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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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有一半血缘关系的妹妹玛雅•索伊托洛评价说:“他游走在不同的世界之间,他一生都在这样做。”

复杂的文化背景

奥巴马一出生,身上就混合了不同文化背景。

他的父亲也叫做贝拉克•奥巴马,他生长在肯尼亚的一个小村庄,靠奖学金就读于夏威夷大学。他的母亲斯坦利•安•邓哈姆是一名白人,她18岁时在俄语课上遇到了奥巴马的父亲。1961年8月4日,奥巴马出生了,但是奥巴马父母的婚姻十分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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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奥巴马的母亲再婚了,他的继父是一名叫做罗洛•索伊托洛的大学生。接着他们一家一起搬到了继父的祖国印度尼西亚,6岁的奥巴马来到了一片对他来说十分新奇的土地,这里有蛇肉餐、蝗虫餐,可以养猴子当宠物,同时也有第三世界国家的贫穷和疾病。

奥巴马在这里住了4年,然后返回了夏威夷。在夏威夷,奥巴马起初与母亲同住,后来与外祖父和外祖母同住。

奥巴马的妹妹认为,母亲、外祖父以及外祖母对奥巴马的人格形成有着重要的作用:他从母亲那里继承了弥合分歧、保持开阔思维的能力,以及好奇心、同情心和对冒险的热爱;从外祖母那里,他继承了实用主义、冷静的头脑以及在风暴中心处变不惊的能力;从外祖父那里,奥巴马学会了打牌,也学到了外祖父对生活的热情和“一切皆有可能”的生活态度。

少年时期也曾叛逆吸毒

在夏威夷,奥巴马就读于当地声望卓著的普纳霍私立学校。他的妹妹说,奥巴马很勤奋,但并不特别聪明。他性格外向,喜欢大笑,却从不喜欢炫耀。

小时候的奥巴马喜欢收集《蜘蛛人》漫画,青少年时期他又迷恋上了爵士萨克斯乐。他喜欢篮球,开外祖父的老福特车、打高尔夫、玩牌,他也参加合唱团,并为学校的文学刊物写稿。。

他的朋友群体中各个种族都有,但是奥巴马仍然会每周定期与学校里仅有的另外2名黑人学生聚会,他们讨论不同种族之间的约会、教育等话题,他们也讨论是否有可能在有生之年看到美国出现黑人总统。

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来自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他在1999年的另一篇文章中写道:“我可能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加对自己的身份感到困惑。我来自一个破碎的家庭,但是家人都十分温和,我所处的环境并不应当让我产生如此多的怨恨,而我也并不总是以很有建设性的方式来疏导这种怨恨。”

手段圆融的协调者

1985年,大学毕业的奥巴马来到了芝加哥,他获得了一份社区干事的工作,年薪为1.3万美元。此前在刚刚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曾短时间地在纽约工作过一阵,他对芝加哥并不熟悉。但是奥巴马在海外的生活经验使他很容易就适应了外来者融入当地的过程,此外,他对贫穷和弱势群体也有着天然的感染力。

科尔曼回忆说,奥巴马总是善于倾听,学东西很快,他不畏惧挑战权威,但从不会采取正面冲突的策略。此外,他还善于调解纠纷。

他为当地社区撰写生动的小故事,这些故事的灵感来自于他早年在海外的生活。

奥巴马在他的回忆录里写道,这段在芝加哥的经历打破了他刚抵达时的巨大孤独感,他发现,和人们分享自己的生活故事开始使他隐约意识到了自己一直在寻找的目标。此后,他再度求学,进入了哈佛法学院。

哈佛法学院可谓是美国精英阶层的培养皿,奥巴马在入学时比他的许多同学年纪都大。他的同学和教授回忆起奥巴马时评价说,奥巴马是一名有着成熟判断的知识分子,是善于看到事物两面性的协调者。

在哈佛的第一个夏天,奥巴马受雇于一家芝加哥法律事务所当实习生,在这里他遇到了另一名哈佛校友米歇尔•罗宾逊,她后来成为了他的妻子。在专业方面,他当选为《哈佛法律评论》的第一位黑人主席。

混血身份惹争议

毕业时,各种热门工作纷至沓来前,但是奥巴马选择了另一条道路。他回到了芝加哥,从事民权工作,并在芝加哥法律学校讲授宪法课。

1996年,奥巴马出马竞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席位并获得了成功。在州议会中,他以超越党派界限的实用主义而著称,在有关死刑、种族和税收等问题上赢得支持。

与此同时,奥巴马的风格以及他的种族身份也引起了一些争议。他总是尽力避免许多黑人政治家喜欢谈论的带有种族色彩的话题,这使一部分黑人政客和评论家质疑他是不是“足够黑人”。对此,奥巴马回应说,他是个黑人,这毫无疑问,但是他的种族身份从来就不是他成其为他的关键。

他曾写道,成为州参议员使他免于了许多黑人都曾遭受的“跌跌撞撞”,但是他仍然无法避免生活中绵绵不绝的细微伤害。例如他去百货商场购物时,保安人员会密切留意和尾随他,在餐厅门口,一些前来就餐的白人会把他当成黑人门童,把车钥匙扔给他等等。他说:“我知道那是什么样,人们会告诉我因为我的肤色所以我不能做某些事,我也知道那种强咽愤怒的痛苦。”但是不论是童年还是现在,奥巴马始终保持着一个多种族的朋友圈子。

或成首位黑人总统

在做了3年州参议员后,雄心勃勃的奥巴马挑战老牌黑人政客博比•鲁什,开始竞选国会众议院议席。在竞选期间,奥巴马仍然受到同一个问题的困然,就是他是否“足够黑人”。这次竞选奥巴马以31个百分点的差距遭到了惨败。不过他并未就此放弃,2年后,奥巴马开始计划下一步的举措,出马竞选参议员。

很多人依然记得2004年7月民主党全国大会上奥巴马所做的主题演讲,这次演说被称为“造星转折点”。在那之前,奥巴马在伊利诺斯州以外默默无闻。只有民主党当时提名的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对他印象深刻。但是在民主党全国大会的那次演说,让奥巴马从走上演说台时的无名小辈变成了走下演说台时的政治明星。

4个月后,奥巴马以压倒性优势当选国会参议员,他也是南部诸州并入美国联邦以后第三位黑人参议员。此后,奥巴马在美国政坛变得炙手可热,他出了2本畅销书,其中之一改变编电视后获得了格莱美奖,他也不时出现在杂志封面上和电视节目中。

当全美的聚光灯都集中在奥巴马身上的时候,一个问题开始被不断问起:他会竞选总统吗?2006年的奥巴马回答说,不,绝不会。

不到2年后的2008年2月,奥巴马再次回到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他将角逐美国总统的宝座。若成功当选,他就将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