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渐彪逻辑课程 胡渐彪历年四辩稿(辩论赛材料)
胡渐彪:大家好!首先让我先针对对方辩友所犯下的几个错误加以纠正:
第一,对方辩友的第一个论证是说,今天由于网络是人机交流,有了这个人机交流,人们必然忽略人面交流,因此使人更疏远。我想告诉各位,这个论点犯下两个基本错误。一是用网络难道真的忽略了人面交流吗?今天我在家也上网,难道您就能凭此论断说,从此我就隐居在室内,和电脑共在一起,我就不出来与人交往了吗?不!
我一样和人交往,但是我从此用网络和全世界各地的人民有更多的交往!第二是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说,今天要非见面不可,人们的关系才会更亲近,那我就很不了解了,今天我写信给我家里人,请问一下我和家里人的关系是不是更疏远了呢?今天我们更知道的是网络是一种非见面的交流法,是一种心对心也可以交流的方法,为什么对方辩友拼命告诉我们只有面对面才叫做有交流呢?
第二,对方辩友的第二个论点是说,由于网络上的人用匿名和人交往,因此这个使人们关系更疏远。这个论点我也感到非常奇怪,我和笔友交往,我用的是笔名,难道您就能凭此论断说,我和笔友的交往之间是越来越疏远了吗?
第三,对方辩友的第三个论点告诉我们说,用网络者会有一点点的弊病出现,他们提出了色情网,他们提出了一些谣言----我方完全承认这一点。但是我想举一个例子请教大家,今天飞机也会有飞机失事,也会有劫机这种流弊的出现,但是我们因为飞机有飞机失事,还有劫机事件,我们就论断说,飞机它不会使人更快到达目的地,因为它有流弊----这样的逻辑推论能够成立吗?(掌声)
我方今天的论点是建立在一个更亲近的观念之上,更亲近是在质和量两个方面的。在质方面,人们从漠不相识到现在相识相交,是更亲近;在量方面,从以前疏于交往到今天频繁沟通,也是更亲近。
下面我将从三个论点论证我方立场:
第一,网际网络的出现,使人们打破国界隔阂,打破文化的这种樊篱,我们知道网络的遍布是纵横四海,不管你是在亚洲欧洲,你可以通过亚洲人环节,你可以通过欧洲联盟与举人交往,这种打破国界的隔阂是更亲近还是更疏远呢?
第二,网络成功地唤起了人们相互援助、相互关心的心灵,印尼华侨惨遭屠宰事件,南斯拉夫科索沃惨遭轰炸事件,在网络上得到众人支持,就是一个铁证。
第三,网络成功地打破了时间隔阂,今天不管你是身在远方,还是在地球的另一端,我可以通过网络和你瞬间交流。从以前疏于沟通到今大通过网络能够频频交往,这种关系如果不叫更亲近,是不是如对方辩友所说的叫做更疏远呢?谢谢!(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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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半决赛:
正方:温莎大学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可以两全
反方:马来亚大学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不可以两全
胜方:反 方:马来亚大学
(反方)胡渐彪:谢谢,先指出对方辩友整个立论架构推论的错误之处,对方辩友整个立论架构是建立在四个要点之上。
第一、他告诉我们今天全并不是一个完美齐备的概念,但是辞海明明就告诉我们,全是指完美齐备,是指没有例外的,为什么对方辩友的全是和辞海是背道而驰呢?就算对方辩友不喜欢辞海,那我们也知道,汉学家郑旋也说,全是指无暇病者,到底对方四辩待会儿给我们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无暇病者呢?
对方辩友第二个理论的根据是在于他告诉我们,坏的个人利益那个不叫做个人利益,但是对方一辩又告诉我们,个人利益包括的是欲望和需求上的满足,为什么个人的欲望和需求上的满足,就必然是善的呢?那坏的欲望和需求上的满足,还算不算是个人利益呢?
第三、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今天小我其实是可以等同于大我的,如果这时候满足了大我的群体利益,那我个人其实也是满足了小我――如果真的是这个样子的话,那我告诉大家:今天曼德拉坐牢27年,为了南非,其实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
今天德丽莎修女贡献她们,浪费自己一生的青春时光,其实她是自私自利,我们更看到林觉民的《与妻书》、《七珏别书》――为了国家与爱情分离,其实他还是为了个人利益,或许他是不喜欢他的老婆吧?(掌声、笑声)
对方立论的第四个根据点是告诉我们,今天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是有重叠性,有重叠性又怎么样?我们姑且承认有重叠性,也不代表两者之间没有矛盾性,如果之间有矛盾性要被迫一者要做出牺牲的话,为什么这个还叫两全呢?
对方辩友的整个理论其实只有几个:
对方一辩提出来说,人有社会性因此可以两全,人有社会性可人也有恶的本性啊,有恶的本性不也就有时候就伤害了群体利益啊,人也有极度善的本性啊,他们会要牺牲小我,完成大我,那除了社会性之外的这两个性是不是说明了不可以两全呢?对方一辩的第二个理论是告诉我们说,其实一个人作恶,他作了恶之后,最后会给人推倒下来,因此那个不算是个人利益。
那我们看看实际例子,苏哈托一开始作恶的时候,垄断了30多年来的国库,这个是个人利益,他作恶了,因此这一方面是个人得利,群体失利。到最后群体把他给推翻了,结果他个人就损失,群体就得利,不就说明了一者进一者退吗,这还叫两全吗?
对方二辩告诉我们,今天人们需要群体,人需要群体就代表说可以两全吗,我们很多时候是需要群体,但是因为我们需要群体情形之下,我们牺牲了局部的个人利益,为什么不叫做牺牲呢?
对方三辩则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可以两全,只是告诉我们说,我们的理论有什么不对,让我们看看他们举出了什么,他告诉我们说苏哈托只是一个个人,但是苏哈托的个人利益算不算是个人利益呢?他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完美不是我们的定义,我们今天要谈的是全。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义我所予也,利亦我予也,两者所予,都是个人利益,这一点到底是不是如此呢?各位雪亮的眼睛相信看得出来。
我方之所以认为,个人利益、群体利益不可以两全。其实我方从一辩到三辩的理论是基于我们发觉到历史发展有五个规律,没有办法解决:
其一,群体利益的大方向和个人利益的小方向没有办法统一。群体利益的方向与众人的大部分意愿为准,但是如果个人有一些和大部分相违反的怎么办?请对方四辩帮我们解释一下。
第二、资源有限,如果资源有限的话,我们分给谁好?集体还是个人呢?土地征用法令,就是要对方四辩解释的。
第三、我们知道,社会发展的时候,一些伟人牺牲小我,完成大我。例如说曼德拉这些人,对方辩友是不是想告诉我们,他们是不必要存在的呢?
第四、第五则是说明,个人的价值和欲望是多元的,在这一方面,我们没有办法达到统一,又怎么两全呢?
今天说个人利益、群体利益不能两全,不是说他们两个极度冲突,而是要告诉大家,考量现实的情况需要我们个人做出度让的时候就做出度让吧,以牺牲小我完成大我,毕竟是一个崇高的精神,有时候个人利益要得到保障的时候,那社会就承担一点社会的风险吧,这也是我们个人所应得呀,谢谢大家!
================================分割线再次与大家见面==========================================
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初赛:
正方:牛津大学 信息传播发展会打击本土文化
反方:马来亚大学 信息传播发展不会打击本土文化胜方:马来亚大学
(反方)胡渐彪: 谢谢蔡萦。很高兴今天能和对方辩友在这里进行一场唇枪舌剑,在赏心悦目的一场辩论之余,我想在继续我总结之前,先指出对方辩友在论证上的几个关键错误。
其一,对方辩友在整个立论的时候呢是建立在这么一个前提之上,他告诉我们本土文化是封闭的,本土文化必然不能改变,那个才叫做本土文化。那这么一种信息之下,世界上还有没有本土文化呢?我们都知道,所有的文化要么自己改变,要么学习别人的东西加以改变,那么是不是世界上只有茹毛饮血的原始人才叫做本土文化没有受过到打击,没有经过改变呢?在这种前提之下,今天的辩题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因为世界上根本没有本土文化
第二个错误是对方辩友对打击的定义。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今天所谓的打击是指一种改变,凡改变就是一种打击。那我们姑且来看看所谓的中华文化吧,姑且不看中华文化是不是一种本土文化,如果说打击就是一种改变的话,那我想告诉大家,今天中华文化被打击的最严重的时候,您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吗?是在唐朝,因为唐朝它学习了胡人的音乐,它引进了胡人的胡琴,胡人的扬琴,它还学习了胡人的佛教。
那照这种说法,那唐朝就不应该叫做文化盛世,应该叫做遍体鳞伤的本土文化那才对。
因此在这种前提之下,我方绝对不能苟同对方辩友对本土文化和打击的这两重定义。今天到底要怎么去探讨信息传播发展会不会打击本土文化呢?我们首先就必须把我们的焦点集中在于到底什么是本土文化,我们怎么判断一个本土文化?要分析衡量一个本土文化,就必须关注两个方面:第一个,本土文化是否有效回应时代的挑战。
其二,本土文化能否继续源远流传,传延它的文化精髓。而今天辩题就是要探讨信息传播发展的整个走向对这两个方面产生的效用,到底应该是叫做打击呢,还是不是打击?而我方今天认为它不会打击本土文化就是从这两个角度开演出来的。
第一,在回应时代挑战上来看,我们发觉信息传播发展不但不会打击本土文化。相反的,它是这个本土文化回应时代挑战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要素。怎么说?其一,采借,我们知道,没有一个文化可以无端端,无中生有生出自己的文化,克罗伯告诉我们,今天每一个本土文化都要不断吸收外来的文化这种新元素,才能使到自己的文化百花齐放,保持活水源头。
马来民族的语文就是通过不断吸收英文语系之中的特性,才能到她的语文到今天依然能够盛行,依然能够使用,依然能够有它的特性。从这点上来看,采借外来文化恰好是信息传播发展带来的效果,又怎么能够算是一种打击呢?
其二,我们也可以看到信息传播发展提供了一种参照和借鉴的功能。因为非洲马里看到了民主化的浪潮,所以它从封建走向文明;因为博茨瓦纳本身看到了人权的重要性,它今天才会提倡女权的运动,从蛮荒走向民主人权,这一点到底是叫做打击还是成长呢?
其二,在传延文化方面来看。中国本身就是有了信息传播发展,从文字的印刷到今天的现代电子科技。我们看得到,文化已经不再是少数几个文人阶层士大夫所拥有的了,它已经普落到平民百姓之上,这对本土文化是一种成长贡献,还是一种打击呢?我们更看得到,有许多少数民族如土族,也就是对方辩友提出的因纽特啊,今天还有非洲的一些土著的例子,本身也是因为有电子传媒把他们的口头传统流传下来,没有打击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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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决赛
辩 题:正方――钱是万恶之源 武汉大学
反方――钱不是万恶之源 马来亚大学
胜方:反 方:马来亚大学
胡渐彪:谢谢。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议都起源于对方一辩在开展命题的时候所犯下的几个关键错误。一开始他们弄下了两个前提,用这两个前提开展他们的立论。第一,他告诉我们,今天所谓的“万”不指全部。但是对方辩友这一种用《辞海》断章取义,只看一个“万” 字,不看“万恶之源”这四个字,是不是有点离题之嫌呢?对方辩友的第二个假定是告诉我们,今天人本身是没有恶性的。
这个恶是从哪里来呢?是外在诱惑我出来。然后他们就告诉我们说,钱以后怎么重要,怎么诱惑我做恶事。
我想请问各位,真的是人没有恶的本性吗?请大家抚着自己的良心,人类本身的贪婪,人类本身的那种兽x是从哪里来的呢?如果钱是万恶之源,那钱还没有发明之前,这种兽x跟贪婪性为什么就突然间不叫作恶了呢?
根据这两个前提,他们开展出三个论点。第一个,他告诉我们钱本身现在能够等价交换,所以钱是万恶之源。那我想请问各位,为什么钱能够有等价交换这种高尚的能力呢?是因为经济发展。按对方辩友的逻辑,是不是要告诉我们,经济发展其实真的是万恶之源呢?第二个论点,他告诉我们,今天钱能够成为一个人的精神价值。
但这真的是一个必然判断吗?今天一个丈夫殴打他的老婆,本身可能是因为工作上不满意,可能因为情绪的宣泄,这和钱有什么关系呢?第三,他告诉我们,今天钱本身是一个目的,是一个工具,因此是源。
对方辩友其实这个已经有点阐述错误了,目的和工具不等于一个推导的导因。我们说目的和原因有什么差别呢?一者是说从哪里来,一者是说到哪里去。如果两者是等同在一起的话,那么目的和源有什么差别?
对方辩友又告诉我们,今天钱本身是一个很重要的手段。是手段就说明它是一个中性的体,如果是中性体的话,我想请问各位,怎么还会突然间变成了万恶之源呢?(对方提出了大量的例子,告诉我们说有很多人贪钱。姑且不论贪钱不贪钱的问题,我们只要看一看,这个贪钱本身只是众恶之中的一小部分,如何构成万恶?再者,如果我们说他里面的例子是贪钱的话,那么我请问各位,是钱是恶之源,还是贪是恶之源呢?对方辩友这种只看一半,不看另一半的做法能够让我们大家信服吗?)
而今天我们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不是我们想为钱多说好话,而是想给钱一个确切的定位。我们看得到,有人为了钱确然去做恶事,有人为了钱也去做善事啊!今天我为了钱奉公守法赚钱,但是与此同时帮助国家成长,是善是恶呢?如果这个万恶之源一时会推出善,一时又会推出恶,那它怎么还会是万恶之源呢?如果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这个钱能够推导出万恶之源,又能够推导出万善之源,那就是告诉我们,它有时是万恶之源,有时突然间又不是万恶之源。
那您是不是一半论证自己立场,一半论证我方立场了呢?(掌声)
我们姑且把那善的一半掩起来不看,我们效法对方辩友,只看恶的那一部分好不好?就算在恶的那一个部分,人类学家告诉我们,在社会上出现的恶,基本上可以包含在四个层面:第一个本身所说的就是极端(时间警示)的信念带来的恶;第二个就是非理性价值的违反;第三个就是非分之情欲。
像邪教啊,恐怖x子啊,甚至到南京大屠杀,这些恶和钱有什么关系呢?还是对方四辩想告诉我们,由于这些恶都没有钱涉及在内,所以他们就突然间不是恶呢?那我突然间恍然大悟,原来日本人哪,他们篡改教课书是有根据的,那个不叫作恶,因为没有钱涉及在内。
就算我们今天把这三个部分没有和钱有关系的恶都撇开不谈,我们只看有涉及钱的恶好不好呢?有涉及钱又怎么样?代表钱是万恶之源吗?诚如刚才所说的贪钱,钱是恶,还是贪是恶?对方辩友把“一”当作“万”的推论方式能够论证万恶之源吗?在数学上,把“一”当作“万”,本身就是一个推断错误;在逻辑上,以一当万,以偏概全,就不能够是一个有效的推论;在内容上,盖着一大部分,只看一小部分,就是以偏概全的诡辩,只看恶的那一部分,有关系到恶就当作恶(时间到)的源是来自钱,是第二重诡辩哪!
(时间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