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问责县长 引以为戒!通报三起环保问责典型案例
肥东县环保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殷传才和白龙镇党委书记徐向东因牧场污染违法案件受到问责
经查,位于肥东县白龙镇的现代牧业(合肥)有限公司牧场,存在东侧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有78户居民未按期搬迁、厂区雨污分流不完善等7项环境违法问题,给当地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该县环保局作为环保主管单位应负监管责任,白龙镇应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该县环保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殷传才,白龙镇党委书记徐向东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经肥东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肥东县委同意,决定分别给予殷传才、徐向东诫勉处理。
庐江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林飞因对安徽金牛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整改监管不力受到问责
经查,2016年6月27日,省环保厅发出督办通知,对庐江县安徽金牛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督办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该县环保局在监管企业整治期间,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存在对企业整改要求不严,对企业申请初审的条件把关不严,监管失察、制止不力等问题,致使整改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的时间延迟了三个月;对企业在未完成整改的情况下,没有进行认真审查即同意上报市环保局进行摘牌预验收申请,两次均未通过,未能按期完成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的整改事项。
对此,杨林飞负有领导责任。经庐江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杨林飞予以诫勉处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生态环境保护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关乎人民群众福祉和中华民族未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清醒认识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治理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持续增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坚持走绿色发展、文明发展、健康发展之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深查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问题要早发现、早查处、早整改,决不能养痈遗患、熟视无睹,严防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损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坚决追责问责,适时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以执纪问责的强力震慑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为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