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堂堂被整死 宁夏自治区原副主席李堂堂受贿768万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8日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堂堂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9年,李堂堂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宝鸡市副市长、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书记、咸阳市市长、陕西省政府秘书长、陕西省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陕西宝鸡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陕西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十四个单位或个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地审批、承揽工程、安排工作等方面谋取利益。
为此,李堂堂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68万余元。案发后,部分赃款已追缴。
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认为,李堂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李堂堂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部分赃款已追缴。 据新华社
延伸阅读
换届时拉票 李堂堂2007年被处分
李堂堂1975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先后在宝鸡市计委、市委办、农研室工作,1989年任陇县县长,1991年任陇县县委书记,1993年任宝鸡市副市长,1999年任咸阳市市长,2002年任陕西省政府秘书长,2006年任陕西省副省长,2008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09年10月15日,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李堂堂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这位副部级高官因在换届中拉票,2007年受到中纪委查处,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中央纪委下发的《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披露,2006年11月,中央考察组在陕西进行省委换届考察期间,为使自己能够进入省委常委班子,李堂堂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方式指使并纵容相关的8人为其拉选票,并通过这8人向各自联系的厅局和熟悉的市县领导共50多人做工作,请他们在省委换届推荐中支持李堂堂。
据媒体披露,李堂堂在陕西有一个至少交往了12年的情妇。此人原是宝鸡金融系统职员,2000年前后移居上海,除通过李堂堂获得工程项目,还通过李堂堂将名家字画高价卖给有求于李堂堂的官商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