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允和的三不原则 宣汉:坚持“三不”原则确保学校营养餐的高品质
四川新闻网达州3月29日讯(张华)近年来,营养餐是学生、家长和社会三方一直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如何抓好做实营养餐工作,也是教育各界的老大难。在不断摸索中,宣汉县教科局探索了一套符合县情,融合校情,适合生情,且行之有效的(坚持“三个不”)的“土办法”,全面确保了营养餐的高品质。
坚持食品安全底线不能破。一是坚持食堂规划布局合理、合规、适用。二是坚持食堂经营证照齐全(餐饮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
三是坚持食堂管理流程化、规范化。第一严把食堂原材料采购质量关,坚持定点采购大宗食品(原料)与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出入库台账,不得使用散装食用油和未经检验合格的大米、面粉、肉类及制品,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与商家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第二严格储存定置管理:明确标识,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做到隔墙离地、三防齐全、先进先出、先期先出。第三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加工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物,严禁制作凉拌菜、高风险食品(野生毒蕈、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青西红柿、鲜黄花菜等),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
第四销售坚持“两个不得”:不得克扣学生伙食费用,不克扣学生饭菜质量、数量,严格实行肉品签单下锅,生均肉品应达到2.
5元以上,不得销售隔夜剩菜剩饭。第五食品留样“四个保证”。保证留样量100克以上;保证品种齐全,保证密闭专用容器;保证冷藏48小时。
第六加强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健康观念和良好的饮食行为习惯。第七加强管理和督查,做好记载。月培月查登记验章制度,《宣汉县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
坚持资金安全红线不能碰。一是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及时结算、年度平衡”的原则,重大开支和重要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才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二是专项资金应当足额用于为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是严禁虚报、冒报、漏报学生人数。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餐补助资金(特别是备用金)。四是提高饭菜品质,足额使用营养餐补助资金,确保数量、质量、份量、品种。
五是阳光操作。信息公开公示是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一项“硬要求”,也是最好的“防腐剂”。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带量食谱,受助学生情况、营养改善补助收支情况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等等,都要在校内上墙公示。
公示栏要按时更新。让家长随时随地了解孩子吃些什么、吃得怎么样;通过家长开放日把家长请进校门,请进学校膳食委员会,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六是表册填写如实规范,合情、合理、合规。 坚持食品安全事故不能出。
每年初,宣汉县教科局与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堂经营管理承诺书》明确职能职责,扎实做好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力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同时,要求做到“三个确保”。一是食品安全确保零事故;二资金安全确保零违规;三是饭菜质量确保零投诉。真正让学生吃出幸福的味道,吃出健康的身体,吃出文明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