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群之文景之治 历史故事——文景之治
汉朝开国之初,国力衰弱,百业凋零。《资治通鉴》描述当时的状况,甚至连天子出行都找不到4匹同样颜色的马,将相出行只能坐牛车。刘邦出身平民阶层,深知秦因暴政而亡的前车之鉴,深感夺取天下的不易与百姓生活的艰难,所以格外注意用温和的方式统治国家。
儒生陆贾建议他实行“与民休息”、“无为而治”的政策,刘邦认为很好,并付诸实践。在秦赋税制度基础上,采取了轻徭薄赋政策,将税率定为十五分之一。与之前秦王朝的横征暴敛相比,这种措施无疑深得人心,也促进了农业生产。
匈奴自秦以来就是中国北方的严重边患,为了保证人民能有一个安定的环境从事生产,汉高祖采用“和亲”策略,以屈辱换和平,出嫁公主,赠送丝绸、粮食等物品,与匈奴冒顿单于约为兄弟,以缓解其袭扰,汉、匈之间的关系暂时出现了和平,从而给中原人民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定的生产环境。
由于以上措施和政策的施行,汉初的农业生产大大发展,经济很快得到了恢复。到惠帝、吕后统治时期,继续致力于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封建统治秩序,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整个社会“衣食滋殖”。
西汉文帝、景帝相继即位后,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施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措施。在40年左右的时间里,政治稳定,经济上始终保持高速发展的势头,出现了封建社会第一次“盛世”景象,史称“文景之治”。汉文帝十分重视农业生产,他即位后多次下诏劝课农桑,按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员,经常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发展生产。
同时还注意减轻人民负担,文帝二年(前178)和十二年,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即租率减为三十税一,十三年还全部免去田租。
自后,三十税一遂成为汉代定制。文帝时,算赋也由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钱减至四十钱,徭役则减至每三年服役一次。景帝二年(前155),又把秦时十七岁傅籍给公家徭役的制度改为二十岁始傅,而著于汉律的傅籍年龄则为二十三岁。
文帝还下诏“弛山泽之禁”,即开放原来归国家所有的山林川泽,从而促进了农民的副业生产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盐铁生产事业的发展。文帝十二年又废除了过关用传制度,这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各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也有一定促进作用。
汉文帝对秦代以来的刑法也作了重大改革。汉文帝下诏废除黥 [qíng]、劓 [yì ]、刖 [yuè],改用笞 [chī]刑代替,景帝又减轻了笞刑。改革在当时和以后虽没有认真执行,但文帝时许多官吏能够断狱从轻,持政务在宽厚,不事苛求,因此狱事简省,人民所受的压迫比秦时有显著的减轻。
文景两代对周边少数族也不轻易动兵,尽力维持相安的关系。吕后时,南越王赵佗自立为帝,役属闽越、西瓯、骆,又乘黄屋左纛[dào],与汉王朝分庭抗礼。
文帝即位后,为赵佗修葺祖坟,尊宠赵氏昆弟,并派陆贾再度出使南越,赐书赵佗,于是赵佗去黄屋左纛,归附汉王朝。文帝后元二年(前162),又与匈奴定和亲之约,此后匈奴虽背约屡犯边境,但文帝只是诏令边郡严加备守,并不兴兵出击,以免烦扰百姓。
文景之治之所以成为封建社会的盛世,与文帝个人励精图治是分不开的。他即位不久,就废止诽谤妖言之罪,使臣下能大胆地提出不同的意见。秦代以来有所谓“秘祝”之官,凡有灾祥就移过于臣下。文帝十三年下诏废除并且声明:百官的错误和罪过,皇帝要负责。
次年,他又禁止祠官为他祝福。文帝自奉也相当节俭,在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之物都没有增添。他屡次下诏禁止郡国贡献奇珍异物。他所宠爱的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不施文绣。
文帝曾想建造一座露台,听说要花费百金,等于中人十家之产,于是作罢。因为文帝提倡俭约,所以当时国家的财政开支有所节制和缩减,贵族官僚也不敢滥事搜括,奢侈无度,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这是“休养生息”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文景两代采取了上述一系列措施的结果,使当时社会经济获得显著的发展,封建统治秩序也日臻巩固。西汉初年,大侯封国不过万家,小的五六百户;到了文景之世,流民还归田园,户口迅速繁息。列侯封国大者至三四万户,小的也户口倍增,而且比过去富实得多。
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文帝初年,粟每石十余钱至数十钱。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初至武帝即位的七十年间,由于国内政治安定,只要不遇水旱之灾,百姓总是人给家足,郡国的仓廪堆满了粮食。太仓里的粮食由于陈陈相因,致腐烂而不可食,政府的库房有余财,京师的钱财有千百万,连串钱的绳子都朽断了。这是对文景之治十分形象的描述。
但是,文景时期的“与民休息”政策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和加强对农民的控制,进一步巩固封建统治,一些看来对农民有利的措施,实则对地主、商人更为有利。例如,文景减免田赋,地主获利最大,入粟拜爵,也有助于商人政治地位的提高。同时,文帝为求得政治上的安定,对同姓诸侯王的权势虽曾有所限制,但未能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其动乱隐患;景帝三年(前154)吴楚七国合谋叛乱(见吴楚七国之乱),与此当有一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