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显国现任职务 臧胜业辞去市长职务 任命吴显国为代市长
昨天,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长敏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承禄、赵其信、王中联、张振东、许昆峥、傅世武,秘书长王志勇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艾文礼,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云峰参加会议。
副市长李文起,市政协副主席赵长栓,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老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治国,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在昨天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委副书记艾文礼代表市委作了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的说明;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审议了关于接受市政府市长请求辞去职务的决定草案和关于接受一名市政府副市长请求辞去职务的决定草案。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监督办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臧胜业请求辞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和关于接受马静请求辞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和一名副市长的任命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在昨天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与会人员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则的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吴显国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朱浩文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显国表示,要坚持以民为本,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让民众更多地知情、理解、支持和参与政府的工作,把全市人民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中央、省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与政府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洁从政,以良好的自身形象取信于民。吴显国表示,愿与全市人民一道,风雨同舟,同甘共苦,以最大的决心和毅力,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共同开创石家庄更加美好的明天。
朱浩文表示,将始终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按照市委、市政府既定的工作思路,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牢记宗旨,心系百姓,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始终坚持廉洁勤政,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王长敏讲话指出,这次市人大常委会议,依法决定任命吴显国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朱浩文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受全市人民的委托,对两位同志的首肯和信任。希望两位同志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推进主导产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大力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认真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努力打造责任政府、为民政府、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发展先进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坚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加强班子团结,调动和发挥好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把政府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加富有成效。
王长敏说,全力推进我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是我市各级国家机关的共同职责。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市政府的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的主题,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的“首善之区”而共同奋斗。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2005年4月8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显国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朱浩文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显国同志简历
吴显国,男,汉族,1956年8月生,河北三河人,1980年3月入党,1975年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历任共青团廊坊地委、廊坊市委书记;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廊坊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03年12月任廊坊市委书记;2005年3月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
朱浩文同志简历
朱浩文,男,汉族,1967年2月生,四川威远人,1986年12月入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历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长;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研究司副处长、处长;国务院研究室党组秘书、秘书司副司长;2003年4月任秦皇岛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2005年3月任石家庄市委常委。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臧胜业辞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2005年4月8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臧胜业辞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静辞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2005年4月8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马静辞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