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雅婷二中 枣阳市“二中学生刘雅婷跳楼”?谣言勿信
近日,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一条内容为“湖北省枣阳市某镇中学“跳楼女学生”刘雅婷 写给全体教师的一封信”的博文,这条消息是真是假?襄阳网警联系当地警方经证实纯属谣言,枣阳当地并无发生所谓二中学生跳楼事件。
搜索引擎上输入“二中跳楼女生刘雅婷”查询,所谓“刘雅婷遗书”,早在2014年6月就面世了,而且全国多个地区都躺着“中枪”,但仍有一些不良博主配以此为噱头篡改地名转发达到博人眼球的目的。
网警提醒广大网民:勿信谣、传谣、造谣,对故意制造、散布谣言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