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案真正凶手 [重磅]易延友:陈满案伸冤记
我一般不大愿意代理申诉案件。一方面,申诉案件成功的难度系数大,因为牵涉到方方面面,尤其是作出原生效裁判的两级法院,通常都构成申诉的阻碍。受理申诉的机关如果级别高一些,自然可以摆脱原审法院的羁绊,但是若非存在充足的理由,通常大家也不愿意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去得罪一个群体。
这应当是中国冤案难以平反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申诉程序的精细化程度也不够,现有的规则尽管也对申诉程序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是申诉机关是否应当当面听取申诉律师的意见,申诉的进展是否应当及时通知代理的律师,律师如何进一步向受理申诉的机关发表意见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很多时候,申诉状递交之后就如石沉大海,谁在办理你的案件,办理到什么程度,承办人究竟是什么看法,可以说音讯全无。
大多数申诉案件都是在申诉状递交后就只能被动地等消息,而且左盼右盼等来最终决定绝大多数还都是坏消息。所以,对于很多富于经验的律师来说,申诉案件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也有比较负责任的律师会定期地向申诉机关询问。但其实没有用。另外,申诉案件不像一审二审案件,辩护律师可以完成走访证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在法庭上公开发表辩护意见等让当事人能看得见的工作,很多时候只能干等。这会让律师在面对比较急躁的当事人时往往会比较尴尬。
我觉得比较幸运的是,在陈满案代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给了我最大的优待。案件进展的每一步都能及时地告知。3月份,最高检通知我申诉状已经收到,并且指派专人办理。5月份,最高检通知我,陈满案最高检已经向海南省高院调卷。
7月份,最高检通知我,陈满案最高检已经决定立案复查。每一步,我都将这些消息及时地告知了陈满案的另一位申诉代理人王万琼律师,并通过她转告给宅老余晖和陈满年迈的双亲。尤其是在7月份当最高检决定立案复查的消息传出来的时候,不仅是我,王律师,宅老余晖,还有陈满的父母,都看到了希望,也更加充满了希望。
因为,按照最高检的程序,并不是所有的申诉都能够启动复查。只有那些他们认为申诉有一定道理的案件,他们才会调卷。经过阅卷,只有他们也认为确实有问题的案件,才会立案复查。只有在立案复查以后,他们才会去会见、询问原审被告人。所以,立案复查,表明最高检认为这个案件可能确实有问题。
我本来想在最高检去询问陈满之前到海口监狱再见一次陈满,一方面可以叫陈满知道他的案件已经出现了一线曙光,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会见进一步加深对案情的理解和熟悉。由于我7月份还要到土耳其开一个会,同时觉得让最高检见到一个更真实的陈满也许效果会更好,所以决定等办案人员见完之后我们再去见。
从土耳其回来已经是7月底,休整了几天之后,先到四川绵竹陈满老家看望陈满父母,再与王律师一起奔赴海南,又一次见到陈满。老实说,这一次比较辛苦。
因为是炎夏,我们上午会见完毕,中午从监狱出来,正好是12点,太阳照在头上,简直可以把人煎熟。监狱门口除了一条马路,几乎什么都没有。我们就在马路边上顶着烈日等公交车。我还好,王律师更受不了。好在从监狱里边走出来一位女干警,邀王律师到她伞下一起躲避烈日。等了大约半小时,才等到一辆公交车。
但这一次之后,最高检就再也没有消息了。也可能是8月份澎湃新闻网的那篇报道让他们感受到了更多压力的缘故吧。宅老余晖多次问我案件进展如何,我都无言以对,只好让她先等等再说。但宅老并不甘心等待,总是不停地催问。
8月底,宅老给我发了一堆资料让我看。我回复:“陈满案办案机关正在抓紧办理,暂无结果,请耐心等待。”10月7日发来微信:“知道您很辛苦,很难。接下来咋办呢?”我回了一个字:“等”。宅老又发一个微信:“今天上午还去看了陈满的父母,表面坚强,内心焦急,很可怜。
我真怕他们等不到啊!我知道您很尽力。是不是什么也不说,也不转有关陈满案的微博,会比说、转更好呢?我看不清,无法判断。”这是批评我不转发有关陈满的微博了,我没回。
11月28日,我主动给宅老发了一个微信:“陈满案刚刚问过,说是还没有最后结论,只能继续等。”11月30日,宅老说:“我想把你和王律师2014年2月22日写的,交最高检的《陈满案再审申诉书》发到我的博客并做成长微博,你觉得可以吗?”我回复:“暂时还是不发好”。12月18日,宅老再次给我发来一堆资料。我回复:“年底大家都在忙,陈满案也仍在努力,如果需要什么,我会主动找您”。
伍雷律师也不满意于仅仅是等待,他和王律师还有念斌的姐姐以及李宁又在11月份再次去了一趟美兰监狱;12月份,伍雷说能否再搞一个专家论证?我其实一向不大愿意做这个事,但又不希望这些古道热肠的热心人觉得我碌碌无为,还是同意了。所以在元旦时又邀请了刑法学界和刑事诉讼法学界最著名的学者出具了一份专家论证意见书。
2015年2月15日上午,我来到办公室。看了一下邮件,心情很郁闷。就打开音乐,一边听音乐一边开始处理新的工作。大约11点,最高检的检察官给我打电话告诉我陈满案最高检已经决定向最高法院提起抗诉。我简直兴奋得要跳起来。他们说你什么时候有空来拿一下复查通知。我说我明天就有空。最后约好了16日上午去拿复查通知。
最高检其实离清华不远,我驱车半个小时就到了(其实北京市内差不多每个地方都可以半小时到达,前提是不堵车呵呵)。我给工作人员打电话,工作人员出来迎接。在门口刚好碰到申诉厅的罗副厅长,工作人员跟罗副厅长说这是易老师,又跟我说这是罗副厅长。
寒暄了几句,工作人员把我接到申诉厅案件查办二处的办公室。陈满案就是他们承办的,主办该案的杜处长正好在办公室。杜处长也是安徽于英生杀妻冤案申诉复查的案件承办人,正是由于他的不懈努力,该案才得以平反昭雪。
于英生案平反后不到半年,真凶落网。可以说,这位杜处长真是检察系统内真正的英雄。见我到来,先是让坐下,又给我倒了一杯茶。然后给我介绍了陈满案的情况。他说这个案件最高检已经决定提起抗诉,并说最高院会将抗诉书副本送给我。他们也是希望陈满的父母能够过好春节,才赶着在诉讼文书制作出来后就立即通知我去取了。
最高检的抗诉是一个意义重大的法治事件。不仅陈满案胜利在望,陈满个人冤案有望昭雪,而且也让众多的喊冤者看到了希望,因此也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推进。多年来,最高检只有在不满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或者罪轻判决的场合,才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今天,最高检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为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改判被告人无罪的抗诉,在我印象中尚属首次,可以说史无前例。
当然,该案在法律上仍然存在多种可能。首先,最高法可以自行受理并审理该抗诉案件;其次,最高法可以将该案发给海南省高院审理;再次,最高法还可以将该案发给其他省高级法院审理,如同聂树斌案。最理想的情形,当然是由最高院自行审理,并宣告陈满无罪。
2003年,最高院曾经主动提起再审,将被判处死缓的刘涌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这是一个轻罪改判重罪的案件。如今,12年过去了,最高院是否有勇气自行纠正其下级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呢?在中国,纠正错误的有罪判决比纠正错误的无罪、罪轻判决更需要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