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晶晶家暴王泉仁?小學同學說分明

2018-01-1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經營之神王永慶的長孫王泉仁,與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鬧婚變且對簿公堂,到底是什麼原因讓這對夫妻變臉?是李晶晶長期對王泉仁「家暴」,抑是王的外遇傳言讓李捉狂?法官昨天請倆人的小學同學來釐清真相.王李倆人昨天仍然沒有出庭,分由律師團上陣對峙,王泉仁的律師向承審法官洪文慧,聲請追加6項李晶晶毆打或毀損王泉仁手機及電腦的侵害行為,並因此將原聲請200萬的「慰撫金」增加200萬,請求共400萬的賠償.王泉仁的律師黃斐旻主張,李晶晶的持續侵權行為,使王泉仁受到長期累積的家暴.因此,對於損害請求金額是一個整體的

經營之神王永慶的長孫王泉仁,與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鬧婚變且對簿公堂,到底是什麼原因讓這對夫妻變臉?是李晶晶長期對王泉仁「家暴」,抑是王的外遇傳言讓李捉狂?法官昨天請倆人的小學同學來釐清真相。

王李倆人昨天仍然沒有出庭,分由律師團上陣對峙,王泉仁的律師向承審法官洪文慧,聲請追加6項李晶晶毆打或毀損王泉仁手機及電腦的侵害行為,並因此將原聲請200萬的「慰撫金」增加200萬,請求共400萬的賠償。

王泉仁的律師黃斐旻主張,李晶晶的持續侵權行為,使王泉仁受到長期累積的家暴。因此,對於損害請求金額是一個整體的。

隨即提出王泉仁被「家暴」受傷的光碟給法官作為證據,且指出李晶晶在與友人的簡訊中談到夫妻間吵架的事,並說「被打幾拳又不會死」,證明李晶晶的確有毆打王泉仁。

黃斐旻又主張,李晶晶為轉移對王泉仁家暴的事實,對外散佈王泉仁有外遇的情事。

李晶晶的委任律師賴芳玉則反駁,王泉仁為隱瞞外遇的事實,才指控李晶晶「家暴」。

俗話說「清官難辦家務事」,但王李這對名門佳偶,在台灣雖然官司打得如火如荼,法律上依然為夫妻關係。

王泉仁為證實李晶晶對他的「家暴」行為,請法官傳喚證人高章琦出庭,查證李晶晶在英國倫敦時,是否有對王泉仁「拳打腳踢」的情況。

高章琦說明與王李的關係時,將話說回20多年前,高與王都是在美國學校就讀6年級同學,當他倆8年級時認識同校學妹李晶晶,而他是王李結婚時的男儐相,也是王李所生女兒的乾爹;並與王在新加坡共同投資一家公司。

2011年5月8日,高應王邀請前往倫敦參加王的博士班畢業典禮,當天他在電話中聽到王用英文吼李,要李停止踢他。

高與另兩名受邀女姓友人感覺這對夫妻有事發生,於是趕往王李住的飯店,結果在門口碰到王,當時王的左脖頸處有一道約6公分長傷口正滲血,另右脖及右額頭處都有淤青與擦傷跡象。

由於高後來發現王身上也有其他傷,於是一起到另一飯店下榻,他發現王的身上有多處抓傷與淤血。因此他建議拍照存證。

高向法官說明為何建議王用手機將傷處拍照,理由是因李晶晶過去也曾「攻擊」王泉仁,但事後都否認。

就當高王等在飯店拍傷口「取證」時,李還來電說「你知道我為何打你嗎?」「Are you trying to justify why I beat you?你想要辯解為何我打你嗎?」

賴芳玉等律師對於王泉仁律師團的指控,表示完全沒有依據,並主張王泉仁的請求權已經失效。

尤其是在英國的那部分,已被英國法院駁回,王泉仁已向英國法院承諾不再就這部分主張刑民事的權利,「他的請求權已經消滅」。

李晶晶的律師團堅稱,王泉仁確有外遇,遭李晶晶發現後才藉由「家暴」事件想轉移目標;律師團並表示,不同意王泉仁所提追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