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曾少华违规处理 关于对违法违规建设工程项目的处理意见

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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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关于对违法违规建设工程项目的处理意见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2008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意见>(济建[2008]57号)和<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监发[2008]6号)文件部署,市监察局.建委等6单位组成全市建设工程执法监察联席会议,自2008年6月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执法监察检查,监察认定17家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55个单位工程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市建委于2008年12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相关工程违法违规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如下

关于对违法违规建设工程项目的处理意见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2008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意见》(济建[2008]57号)和《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监发[2008]6号)文件部署,市监察局、建委等6单位组成全市建设工程执法监察联席会议,自2008年6月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执法监察检查,监察认定17家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55个单位工程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市建委于2008年12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相关工程违法违规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如下:

一、对下列违规工程业经调查核实,给予以下经济处罚:

1、济宁世通纺织有限公司建设的生产厂房及附房工程,未进行工程招标手续,竣工后补办各项建设手续,给予济宁世通纺织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的经济处罚;

2、山东金地集团开发建设的琵琶山小区2#公建楼由济宁东城土木建筑公司承建,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给予山东金地集团罚款2万元的经济处罚;

3、山东鸿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楼,无线电元件厂片区地下车库由山东鸿顺建筑公司承建,未进行工程招标,给予山东鸿顺建筑公司罚款1万元的经济处罚;

4、九巨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龙城龙泽苑1#、2#高层住宅楼、地下车库及沿街商业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给予九巨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罚款15.5万元的经济处罚;

5、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教学楼工程,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装饰工程未进行工程招标,给予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罚款5.5万元的经济处罚;

6、济宁大千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龙翔商务综合楼A、C座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给予济宁大千置业有限公司2万元的经济处罚;

7、济宁保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古槐家园1#、2#、5#、6#、8#、9#楼工程,分别由山东圣大建设集团、济宁城中建筑公司城建,未按照审查的施工图纸施工,超面积建设,限10日内补缴所欠规费及专项基金,给予济宁保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罚款4万元的经济处罚、给予山东圣大建设集团罚款2.5万元的经济处罚、给予济宁城中建筑公司罚款1.5万元的经济处罚;

8、济宁军分区第二干休所1~3#住宅楼;沿街综合楼工程,由大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未办理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监督手续,给予济宁军分区第二干休所罚款2万元的经济处罚,限于10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二、对下列违法违规及不接受调查处理的工程给予以下处理:

1、济宁圣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圣华宁苑小区一期21#、33#、34#楼工程,由济宁华展建筑公司承建,未按审批图纸施工,超面积建设,拒不接受调查处理;

2、济宁嘉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梦园南组团11#~14#住宅工程,由济宁利民建筑公司承建,未缴纳配套设施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

3、山东如意集团开发建设的如意生活区1~5#住宅及地下车库工程,由山东诚祥建安公司承建,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

4、山东贸易职工大学1#~8#家教学楼、1#、2#实训及图书楼工程,由山东鸿顺建筑公司、济宁腾达建筑公司、百世集团、兖州第四建筑公司、济宁许庄建筑公司、济宁利民建筑公司、山东宁建建设集团等承建,未进行工程公开招标、未进行图纸审批、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工程建设程序;

5、济宁力缆销售公司沿街车间及展销楼工程,由济宁宏厦建筑公司承建,未按审批的施工图纸施工、超面积建设,拒不接受调查处理;

6、济宁市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华联商厦装修及接建一层工程,未办理接建一层、装修等建设手续,拒不接受调查处理;

7、济宁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综合服务楼工程,由山东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

8、济宁市中区阜桥街道刘庄社区居委会建设的百花公园地下商城工程,未进行工程招标,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等各项建设程序,由无资质队伍进行工程建设;

9、济宁市体育局建设的健身中心工程、A地下车库工程、体育馆改造工程、柔道射击馆工程、游泳中心工程、网羽中心工程、多功能广场,分别由山东宁建建设集团、圣大建设集团、鸿顺建筑公司承建,未办理工程建设各项手续。

责令上述工程和相关单位抓紧补办、完善各项建设程序,补缴所欠各项规费和基金;各项手续完备后,根据情况予以经济处罚。手续未补办完毕,未进行处罚前,安监部门不得办理安全文明工地评定;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不得办理预售许可手续;质监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交易部门不得办理产权交易手续;房管部门不得办理房产确权。

三、所通报单位违规违法情况记入不良行为诚信档案,未处理完结前,对建设单位不得办理所有建设项目审批;施工单位暂停参与招投标资格;相关单位、工程及责任人不得参加评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