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义资溪 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良性互动 ——访资溪县委书记徐国义
记者:请您谈谈资溪县是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的?
徐国义:近年来,资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起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特别是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断增强“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主体责任意识,每年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每年年终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落实责任制及抓反腐倡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全县共有10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记者:资溪县是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的?
徐国义:资溪县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重申干部作风建设的“35条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县级领导带头遵守执行。今年以来,县四套班子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310余次,同比增长19%;召开全县性工作会议同比下降31%;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同比减少26.7%;全县接待费用同比下降42.5%。与此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了6次明察暗访,对发现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
记者:资溪县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对社会有哪些公开承诺?
徐国义:作为县委主要领导,我将切实担负起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并公开承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廉洁自律,切实发挥表率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